异世界大陆——阿斯特兰
历史背景:由于外敌入侵和世界环境变得恶劣,曾经繁荣的大陆在一次大劫之后消失了九成的人口。现在仅存在大地上的各个国家都分别要日夜防范着各自的外敌。
残存的人类王国组成联合体分别是:
东面的沙漠王国沙罗曼(驭沙族)——抗拒虫族;
南面的山岳王国云达莎斯(踏云族)&;not;&;not;——抵御蓝血人;
西面的临海帝国黑格里尔(破浪族)——对付海族;
北面的林海王国艾露丽尼娜(胧月族)——扫荡异化兽;
处于整个大陆正中间、占有千里平原沃土、也是所有王国中最强大的神圣哥特萨斯帝国(圣守族)——看守时空裂缝;
此外,在五大国国境之间,还有十来个以商人联盟、工业组织建成的自由都市。所有这些都市的人统称为(逸风族)——外敌相对较少。
战斗系统分为三大类:
战魂:可以调用死去祖先的灵魂助战:举例一个拥有战魂的普通战士,刺一枪出去会有四把枪同时刺中敌人。因为调用了三代祖先的战魂。强大的战魂战士,一个人就可以调用九代祖先组成10支长枪的枪阵。威力看自身能力和祖先的水平。
天地魂:近似于魔法,起源是使用自身魂力启动类似核裂变方程式的魂术阵,瞬间轰出威力强大的天地能量攻击。
梦魂:用自身魂力引发各种异能。其中最典型的追星族就是采用往自身体内注入魔兽血肉,来获得特殊的梦魂能力。
战斗等级划分:
人类方面统一采用(从高到低):天金圣族、耀银贵族、冥铜望族、玄铁绅族、赤土黎族。
一般来说,实力强大与地位、权力、财富成正比。种族人数从高到低成金子塔型。
怪物等级划分:永恒噩梦级、噩梦级、暴君级、罗刹级、刚力级、残鬼级。
永恒噩梦:史上最强怪兽,无一不是纵横人类世界数百年无一敌手的强悍存在,数量极为稀少,不一定智慧都很高,但绝对超强。单论实力,绝对凌驾于天金圣族之上。典型代表:(天魔眼莫斯)。
噩梦级:数量稀少,同等情况下比天金略强,由于栖息地特殊等原因,很少跟天金族发生冲突。
暴君级:实力介乎于人类的中位天金和耀银之间,由于生命力强、智慧不低等原因,也是个相当头痛的存在。典型代表:(大漠魔堡)
罗刹级:实力一般跟中位耀银贵族相若,具体因个体而定,破坏力惊人。典型代表:(列卡侬大手)
刚力级:多指破坏力较高、智慧较低的魔兽和怪兽,战斗力介乎于冥铜和玄铁之间。典型代表:(列卡侬小手和中手)
残鬼级:单体战斗力不算高,群体聚拢起来相当麻烦。代表怪兽:恐爪龙人(残鬼级上位),驼豹(残鬼下位)。
正文9月4日回答部分读者疑问
更新时间:2009…10…2816:22:08本章字数:1041
第一,为什么很多人说看不懂?看得累。
我自己承认我的思维有点天马行空,也喜欢用倒叙、伏笔、补叙等手法,个人恶习,一时很难改。
但另一面,狼主本来就不是那种直线式,无伏笔,砍啊杀啊很爽、单纯用剧情推动的小说。
所以对于读者说看不懂,我无语。看得累,我认了,我的错。
第二,关于设定,有人说诡异。
我想问,当一大群读者整天在骂作者怎么老是在写单纯的剑与魔法、来来去去都是精灵兽人死灵法师时,为什么不能接受一套新的设定呢?
我个人是非常讨厌一开篇就一大堆设定砸上去的,更喜欢从每章每节中参入。所以看得快,略过得多的人自然看不懂。
第三,主角不讨好。
唉,这点算我写得慢热吧!本来想写一个普通人心境变化的过程。
一个普通人去到另一个世界,马上就英明果断勇敢,然后杀人如麻,屠怪像杀猪一样轻松,这本身就不合理吧。
所以在我心中,应该先是毫无目标,近乎茫然的求生。当生命安全点了,那就求发展,最后才是形成坚毅、刚猛等性格。在早期,能有胆量傻乎乎地冲上去,我觉得就不错了。
第四,主角性格发展。
我想应该是杀戮系加稍微阴险一点计谋系的,不然cpu什么的白装了。但是不会是黑暗派。这就是我设定中是影系而不是暗系的原因了。
第五,种马问题。
很抱歉,给大家一种错觉,这套是种马书。坦白说,我写了这么多年书真的没有哪套书主角的老婆少于4个。那时候觉得是市场需要加自己也喜欢yy,随便写的。
到了今时今日,尽管这套书不是种马,更不是什么后宫文,但写起来总有点种马的味道,哈哈!
或许,我会在结局的时候会弄多个结局出来,写明是种马版、唯美版、真实版之类的,让读者自己去挑。
第六,cpu双核问题
这个,p4cpu加莫斯之核,已经是双核了,老大们。
第七,更新速度问题。
一日三更,在整个作家群体中不算快也不算慢。凑合吧,我的确有提速空间,可整个8、9月份家里都有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不说了,希望事情告一段落后,能专心写书。
最后,谢谢大家关心和支持。
《狼主》是云飞的第五套书,但肯定不是最后一套。
正文上架通告及感言
更新时间:2009…10…2816:22:09本章字数:2637
终于要上架进vip了,心里感慨良多。
整整一个半月日夜不停地码字,最大的后果就是指尖总是残留着一股淡淡的兴奋。这股血脉沸腾的愉悦,令我想起了5年前刚出道的时候。
2002年暑假,一个无聊的大三学生迷上了看网络小说,把所有自己看得下的书都看光之后,开始了自己的写作,2002年7月1日《霸王之枪》和余云飞诞生了。
回想当初,自己日日夜夜盯着屏幕,看上升的点击与读者的支持发言,心中那份高兴至今仍未忘却。
在中学的时候就想过,如果将来自己能天天能在自己的房间里打打游戏、上上网、看看漫画,然后做几个小时自己爱做的工作,又能月入2000以上,那该多好啊!
那时经常给人笑怎么可能。
不过,我做到了。跟那些作家大神们当然无法相比,但比起很多仍然连签约都签不到的作家同行来说,我是很幸运的,至少,我不用再睡在只有三立方米的小阁楼里,不用在那看不到太阳的窗户里仰望对子屋子墙壁上太阳的余光。
5年过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