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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封魔传奇第26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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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普列和优的支持下,卡姆先是取得绝对的军部大权,后在那些被历史淘汰的老人家们的声势舆论中,成为帝国的前身五族联盟统一战线的最大头子,再后来,在坎朴托的沉默与龙阿莫的国名要求之中,卡姆很顺利地荣登帝国大宝之位。米芳最初就在军需处普列底下任职,很快他就在战时政务处站稳脚跟,然后就带着一帮子投靠阿豫门下的名门世家,逐步蚕食鲸吞本该属于国王的权限,又设了个监察大院瓜分国王的司法权,俗称架空上位者的权力,等到卡姆回头查看后方时,有心改变却无能为力。

阿豫很少出现在人们面前,保持着身为最受神眷预言师的神秘一面,他的代言人就是众所周知的人人称颂的道德高尚的对人一视同仁的好医官,温特尔斯大神官。wap;z…z…z…c…n.com更新最快。从这一长串的谥美之词来看,亚斯绝对是一个标准的神棍,还是一个踱了金的大神棍。

他似乎得到了生命女神的绝对垂青,在我看来如此,每年有很多人向他信仰的神与神殿求福贡奉礼品,不久之后那个濒死的人保准能够生龙活虎,重上战场也没有问题。

而在这一连串的变故中,最值得记载的就是封魔师一职热门一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陆残存旧势力中开始流行起一个梦幻般的传奇故事,说是存在那么一个最终的超级大法师,将手持金色的封魔法杖,脚踏七彩的云霞,骑着一头金色巨龙腾云驾雾降临奇亚大陆。他的法力能够让山崩让地裂,他将重新封印魔界与俗界地通道,将敌人赶回魔界。

于是。无数被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年轻人,选择了热门的封魔师作为终身职业。人人根据故事中描述地那样,冒着被魔族干掉的生命威胁,冲进封魔山去折树枝作简易法杖,从此踏上了漫漫地修炼之路,

故事是真是假没人知道。但是这股不小的力量异常的顽固与守旧,多年以后成为暴风帝国的主导力量之一,也不知是卡姆聪明还是运气,总之,这股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寄托,被人们视为光明未来地开拓者奠基人,他们紧紧地围绕在暴风帝国国王的周围,堪称是最拥戴王权的人。

换句话说,就是不怎么听阿豫的话。

弄清了暴风帝国势力支持走向。再研究一下封魔师出现的来龙去脉,不难判断卡姆近期会有大动作,因为只要是跟阿豫作对的事。龙阿莫都会不遗于力地去做;因为本人的强大实力已经证明了封魔师光辉灿烂的未来,所以这些人都会有想法。有想法就会衍生出对权力的渴求。

封魔师地最大支持者就是坐在帝国宝座上的卡姆而卡姆王能拿得出手的,大约也只有这一股子没有实力却有民众最大支持地无能法师了。

若是能取得我的支持。岂不是有好戏连台看?

我支着下巴,坐在窗边沉思,想通这些事后,微笑不自觉地爬上嘴角,越来越有趣了不是么?

阿豫交叉着双脚,神态闲适安然地靠在窗台边,脸上一派温柔,他看我发呆已经看了好一会儿,见我笑他也会随着兴味,看我沉默他依然浅笑如故,我当然不会不识趣地问他,看我做什么。

阿豫是个有些自制地人,确切地说,是很少有什么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我见过玛多对美酒与华丽酒器地钟爱,见过卡姆对奢华的王家礼仪与制度的偏好,自己这个淡然冷漠的情人我还真不知道他的兴趣所在,除却“戏弄”我这件事外。

我不知道他看穿多少,或者,他算出什么,他跟着我,那些人就进不来;不过呢,有个典故叫守株待兔。我虽然不是个好猎人,但运气一向不错。

望着窗外阴霾的天气,山雨欲来的风的味道越来越浓,我不由地噘嘴皱眉:“讨厌,这雨到是下啊?不上不下的闹心,闷死了。”阿豫长长的手指在我头上不停地拨弄,唇边挂着一抹可疑的笑容:“我怎么没瞧出来你闷,倒是自得其乐得很。”

不愧是本姑娘选的情人,知我甚深,连我无理取闹的任性也能包容,嘿嘿,得意一下下。

我抬头讨好地笑:“阿豫,要不你告诉我吧,让暴风帝国多年阳光灿烂的秘密,那本札记上说三年都没下过一滴雨呢。”

“呵呵,你想做什么?”

“也没什么啦,我就想看看帝国最尊贵最温柔的人,在通神塔的清晨,站在帝国的最顶端,被金色阳光洒满一身的美景,那么独特的风采,见过的人定然永生永世都难忘。”

阿豫极难得地大笑起来,被人夸总是开心的,他点点我的鼻头,掩不住笑意地说:“那天你可没这么老实。”

“可是那天你生气走掉了呀。”我摆摆手,其实我本不用说这么多,我的要求不论多么任性,他们从来也没有拒绝过,但是,这一次例外。

我和他也许心知肚明,也许谁也没有猜中对方的心思呢?

这个世界很复杂,复杂到我们常常被迷惑。但是我那个温柔而又残忍的情人,想要让我开心的时候,却是个很简单的好情人。

第二天,放晴了。

毫不意外地,我醒来的时候他不在房间里。

我走出了通神塔,伸了一个懒腰,帝国上空的阳光真是前所未有的无比灿烂。

卡姆王不失时机地将我请入帝国的王宫,在王宫的阶梯上,我碰上了孟焦不相离的两个人:坎朴托与蓝。卡斯顿。

我很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坎朴托神色激动自是不必说,他伸出手想要摸摸我这个人的出现是真实亦或幻影。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克制了自己地失态,我其实都已经张开双臂准备拥抱他一下下。可惜,他的老毛病还是那样子让人不爽。

因为不满。我选择漠视那双饱含深意的眼,那样湿润谁还瞧不出来。

卡斯顿没有他那个臭毛病,我们两个手臂交错,你拍我我拍你,分享着朋友相识地这场激动。

“庄庄现在笑起来很美。”

“真的么?嘿嘿。你以前嘴比较能说。”我毫不客气地吐槽。

卡斯顿眼中也是星光点点,说不出口地话总结为一句:“我以为永远得到庄庄的原谅了。”

我再笑:“当时年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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