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希大为吃惊,她就在旁边看着,同样也没见阿尔丰斯有动作,想不到他竟然用了这么一个办法。荷官们为了表示公正,开盅时都是向着对面客人,阿尔丰斯比对方先看到骰子的点数状况,而兰希是站在旁边,站立时视觉会受到盅盖的影响,看不清楚骰子的轻微转动。
阿尔丰斯没用任何魔法幻术,只动动嘴皮就将钱赢回来了。他离骰盅有十尺,平常人想用这个办法赢钱都不行,没有浑厚的内劲吹出的气体,可能连最轻的鹅毛都吹不动。就是这个原因,所以谁也没去留意阿尔丰斯的嘴唇动作。
兰希看着阿尔丰斯的眼睛,“为什么我总是感觉你像一个很调皮的小孩子?”
“因为在你面前我不会再去想其它事。”阿尔丰斯温柔的抚摸着兰希的头颈,逐渐缩短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四目凝神相对,热烈的嘴唇紧贴在一起。柔软而甜滑的舌头在纠缠在一起,两颗心也贴在一起共同跳动着,好像这个世界除了他们俩之外已经不再有任何人任何事存在。阿尔丰斯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私生活,兰希也根本就没将世俗的道德观念放在眼里。
“你爱我吗?”兰希眼中荡漾着一层迷离,“有时候感觉我们认识了很久,有时候却感觉很陌生。我还记得以前,你总是喜欢找一些莫名其妙的借口避开我,想不到现在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
“什么叫爱,我已经分不清楚了。以前避开你,是因为从小生活的环境让我不敢太相信任何人。不过,我现在和你在一起,感觉很自然也很满足。”阿尔丰斯用舌尖在兰希眼睫毛上轻轻舔了一下,手臂在兰希的腰肢上稍稍用力,让她坐到自己大腿上。
“听,什么声音?好像一群动物在扇动翅膀。”阿尔丰斯稍微往后仰起头,凝神倾听了一会。刚才荷官出去的时候没有将门关上,外面的声音可以毫无阻碍的传进来。声音是从厕所里面传出来的。
两人对望一眼,那些吸血鬼报复来了,他们的速度还真是快。
“用不着担心,巴克利知道怎么处理,他的空击箭足以让吸血鬼们停下动作。”兰希还想在阿尔丰斯身上多赖一阵,两人独处的感觉很好,在船上那个扫荡就好像无孔不入的幽灵一样打扰着他们。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巫妖可以有吸血鬼下属,但未必所有的吸血鬼都会依附在他的手下,可能我们得罪错人了,道歉应该还来得及吧。”阿尔丰斯将兰希横抱起来,把头凑在她丰满的胸脯上乱嗅,“是不是这样子出去更能引人注目?我看到瘟疫经常这么做的。”
一群蝙蝠从厕所飞了出来,数量竟有五六十只之多,为首一只是双翼展开达十尺,体长五尺的大型凶暴蝙蝠,大张着嘴。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圆形的黑眼珠中透着一种暴戾的神色。单凭它的身体可通不过连接下水道那种两三时的排水孔,应该是气化之后才穿得过狭窄的排水管。外面的太阳才稍微偏西,他们只能在下水道中活动。
二十几条人影在空中凝成,他们变化外形的速度很快,动作比先前看到的那几只吸血鬼快多了。为首一个披着件华丽而古朴的衣服,雪白的衣领很整齐的向外翻起,像极了紧抱着几百年前的流行潮流不放手的老古董,这个老古董身后的吸血鬼们穿的没有那么保守,他们看起来都像一些追求声色犬马的贵族子弟,不过衣服大都破烂不堪,好像是从旧货店买来的不知第几手货,剩下的三十多只蝙蝠则在他们身后来回飞舞着,并不显出人形。
巴克利似笑非笑的看着这群吸血鬼,左手握着那把要命的短弓。他身后的士兵们有点慌张的看着这些突出其来的家伙,他们是第一次遇到不死生物,面对人类不管多么强悍都还可以放手一博,而这些怪物却让他们感觉到本能的畏惧。
两个小队长惊讶的看到横抱着兰希的阿尔丰斯走出来,她像一只听话的小狗一样将脸伏在自己男人的胸膛上,对吸血鬼们视而不见,阿尔丰斯向两个小队长点点头。
“换矢。”这个词从小队长的口中喊了出来,很多时候阿尔丰斯就是勇气的象征,他的出现开始将士兵心中的阴影驱散。
二十匣精金魔法矢迅速被换上,除了穿透厚重的铠甲,这些东西另一种用途就是对付这些不死生物。
“朋友,我们彼此间没有任何瓜葛联系。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动我们血族的人?”那个老吸血鬼厉声质问道。
“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宝贝。”阿尔丰斯没有回答对方的话,反而低头和怀里的兰希交谈起来。
“不是说到那个老太太拆了一套残旧的礼服为自己的孙子重新做了一件衣服吗?”兰希眨眨眼,她用最舒服的方式依偎在阿尔丰斯怀里。
“那个老太太不会就是你吧?怎么那么寒酸,连买一件新衣服的钱都没有?”阿尔丰斯依然没有向对面那群不死生物看上一眼。
“爸爸曾经反复教导我们,节俭是一种美德,尤其是看到别人都穿得那么烂,我们没理由太过铺张浪费的。”兰希看着吸血鬼身上的服装,不由得掩嘴轻笑起来。
兰希最后这句话让所有的士兵都明白了话里的嘲讽意思,吸血鬼们的表情全都变成了愤怒,血族虽然是大都是从人演变来的,不过他们却更看重尊严,血族对他们来说就是高贵和孤僻的代名词。
阿尔丰斯和兰希表现得越轻松,士兵们就越是稳定,这个副团长在他们心目中是无所不能的。
“我是掌管这个地区血族势力的唐费拉里伯爵!或者,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点小小的误会。”老吸血鬼平静的说着,他制止住身后那些吸血鬼的动作,冷眼看着这对奇怪的小情人。在成为吸血鬼之后他可能经历过无数场出生入死的搏斗,不过就算是猎魔人还是教廷的教士,都不会对他视如无物。
人类中无论谁杀死一个血族都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而眼前这个人有能力但并没有真正的下杀手,失去头颅的三个吸血鬼在棺材里躺上一个月就能恢复,而受刑的那一个也只是需要躺上三天时间。如果存心做对,就应该将所有的吸血鬼灭口,本来他以为阿尔丰斯他们是为了将自己引出来,才故意放跑一个,现在看来却一点都不像想象中的那样有场你死我活的血战。
“告诉你们的那个巫妖,要是再对我的人下手,我保证他活不过三天。”阿尔丰斯冷冷看着老吸血鬼。
“我想你找错人了,今年开始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接到任何指令,而且我的上司和我一样,都是血族。你们之间的恩怨,不应该扯到我们头上。”老吸血鬼显然是想息事宁人,和半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