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獾模鄙降郎系恼蕉犯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对帝国军战斗力认识比罗宾要深刻的多。
海姆达尔虽然同意向帝国腹地进攻,但是却认为不应该过早去攻城掠地,“我军虽然有八千多人,但是武器不足,缺乏必要的训练,士兵们因为在矿场里面饱受折磨,身体也很差,又没有攻城器械,根本没有攻击城市的能力,甚至连打贵族的城堡都困难,所以我认为,下一步的攻击目标应该放在城市周遭的乡镇,以及防御较低的贵族庄园,这样一来,既能通过实战来提升军队的战斗力,又能获得充足的物资补给。”
最后,海姆达尔语重心长地提醒道:“在目前的形势下,只要一次失败就会断送把起义断送掉,所以任何行动都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身材矮壮的第四大队长甘达尔瓮声瓮气地说道:“只要是向南打,俺都赞成!”他原本南部山区的猎人,下山卖野物的时候,被人灌醉,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奴隶,所以迫切想打回自己的家乡。
第五大队长是个名叫阿蒙的年轻人,身上仿佛蕴藏着无穷的精力,由于生活在与兽人王国接壤的西部边境,所以格外凶悍,“只要能杀光这些可恶的贵族,怎么打都可以!”
从几个大队长的意见来看,大家都认为应当向帝国腹地进攻,只是在攻击的目标和方式上有些分歧,于是凌子风说道:“既然大家都同意向南进攻,那么咱们就商量具体的作战部署吧!我认为海姆达尔的意见很有道理,暂时的确不宜攻击城市,你们认为呢?”
罗宾马上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咱们现在全部人手加起来也不过三万人,而帝国的常备军就有数十万,再加上数量庞大的预备役人员,力量的悬殊太大,所以必须造出声势,使更多的奴隶加入进来,才有机会获胜!今天打两个村子,明天搞掉一个庄园,有个屁用!”
托利克斯补充道:“咱们是起义军,这样干的话和那些打家劫舍的盗贼有什么分别!?”
罗宾马上说道:“对啊,那我还不如直接去干自己的老本行!”罗宾原本是个啸聚山林的盗贼头目,被帝国军队俘虏之后就成了奴隶,所以格外怀念当初的自由生活。
海姆达尔苦笑着说道:“以咱们现在的实力,去攻城的话绝对是死路一条!不错,起义的目的是要推翻塔斯曼帝国,消灭奴隶制度,可是前提条件是咱们必须生存下去,否则,这些全部是水中月,镜中花!”
“切!”罗宾不满地说道:“既然你这么怕死,就留在矿场吧,看我和托利克斯怎么把帝国军打得落花流水!”
“我怕死!”海姆达尔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我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已经在帝国边境与兽人打了十几仗,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接着他反唇相讥,“别以为手里有几个兵就是将军,就知道怎么打仗了,很多东西是要用鲜血和生命来换取的!”
“我同意!”罗宾脸上依然是波澜不惊,自信满满地说道:“不过,是用敌人的鲜血和生命,而不是我们的!”
海姆达尔哼了一声,扭过头去,不愿意再和这个骄傲自大的家伙辩论。
罗宾促狭地向托利克斯眨了眨眼睛,两人随即发出会心的微笑——这两个人的想法惊人的一致,迫切想把战争的痛苦加在塔斯曼帝国的贵族和自由民头上,让他们亲身体验下奴隶的愤怒!
凌子风怕三个人闹得太僵,不利于领导层的团结,急忙打个圆场,“大家都是为了义军的前途,不要作这些无谓的争执,免得伤了和气。”
接着凌子风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海姆达尔说的很对,咱们既没有攻城器械,士兵也没有接受过相关的训练,军官也很少有这方面的经验,贸然去攻击敌方坚城的话,肯定很难得手。但是,为了扩大起义的影响,把战争推向塔斯曼帝国腹地,向南进军也是势在必行的!因此,我认为应当采用灵活的作战方针,具体来说,就是把四个步兵大队和两个骑兵中队分散到四周的乡村中,以贵族的庄园和不设防的村庄为首要攻击目标,去夺取他们的粮食和武器,解放更多的奴隶,用最短的时间壮大我们的队伍,扩大控制区,同时,让我们的密探混进附近的城镇里面去,一旦发现敌军有大规模出动的迹象,或者有哪座城市的防御非常松懈,咱们再把军队聚拢在一起,把它夺下来!海姆达尔和他的大队就留在矿场这里,保护我们的根据地、训练士兵。”
凌子风看着面前的五个大队长,轻声问道:“你们认为怎么样?”
罗宾正想表示反对,突然感到脚上一痛,扭头一看,只见托利克斯正向自己眨了眨眼睛,心下顿时了然——既然是分散活动,军团长要率领骑兵大队,自然不会与自己一起行动,还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到这里,他急忙大声说道:“我完全同意军团长的决定!”
“我同意!”托利克斯、阿蒙、甘达尔也异口同声地表示同意,但是海姆达尔却始终沉吟未决!
凌子风急忙问道:“海姆达尔,你是不是有不同意见?”
另外四个军团长也齐刷刷地把目光汇集在他身上,等待他的做出最终的表态,罗宾更是毫不客气地说道:“海姆达尔,军团长的决定完全是按照你的意思来的,你要是还不满意,那咱们这些弟兄只有听你的了!”
海姆达尔没有理会罗宾话里挑衅的意味,沉声说道:“军团长的决定我举双手赞成!”
凌子风看着海姆达尔欲言又止的样子,轻声说道:“你心里有什么想法的话,不妨说出来,大家都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不必有太多的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