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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还有点时间,所以他倒没有多少迫切感。
蛮荒绝地之中空间裂痕与空间裂缝这种恐怖之物每隔十年便是一个轮回,只有那一年中某短短的一个月,这两种存在不知道受了什么影响,才会少上许多。但其时,亦是有难以计量的凶兽在蛮荒绝地各处出现,并向绝地四周辐射开来。
这一个月,则是瀚元大陆诸多自忖有些得意手段的修士前往探宝与猎杀最佳时机,亦是蛮荒绝地最为血腥的一个月。在那段时间,甚至可以深入到内围地域,只要有元婴期的修为,不遇上厉害的凶兽,就足以自保。
李余心中早就算过,将这条火阳灵脉的精元收集好,还有约一年的时间赶路,不怕赶不上那最佳时机。
一旦进入其中,借助极阳灵脉之功,日后得幸炼成乾阳圣火,则是要开始更为艰难的旅程:为乾坤道人报仇。一诺千金,重逾山河这件事就算有千难万险,李余也要努力完成。不过许久之前那位慕容玄已是掌有一朵乾阳圣火的修为,至少是启神境的高手,现在进境不知如何。这事还是长远后再细想为好,不能好高骛远,逞血气之勇。连番来跌跌碰碰,李余心性是谨慎了许多。
那位慕容玄不知是否与乾坤道人一样炼气炼体双修,若是那般,才会是比较棘手。在那枚玉简上,一些语言提及,乾坤道人他当年获得乾坤鼎这宝物之前是一名元婴期的炼气士,后来为了修炼乾坤鼎上的乾阳火龙之法,不惜再从炼体之始再练,最终到达不朽之境,而他的元婴同时是修炼到元神境界,双修两截然不同的诀法不走火入魔,还能运使如意,这乾坤道人堪称得上是百世奇才。也是因道体与元神能双双焚烧,产生奇大无比的威能,当时才能在左剑的手下逃得生天,虽然最后难免消亡。要知道当时左剑心中早已定下必杀之意,能在左剑心生杀意时冲破层层剑意逃掉,当世只有寥寥那数人罢了。
这些想思是随起随灭,李余步虚回气,元气一足,便是要再度运使乾坤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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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乾阳火焰
第三百四十四章乾阳火焰
日升月落,春去秋来,周而复始。!卧龙山脉随着季节的转移也是变换了数种颜色的外衣。
时值炎夏,满山满岭都是怡眼的深浅翠绿,金乌当空发力,直若炙烤,让身子无物遮挡的人们皮肤火辣生疼。这种天气,只有躲到茶寮与大树下,或高楼大厦中,才是好过。
在卧龙山脉的重重山岭深远中,某个山谷一处,听得“呋”一声轻响,然后只见黄光微闪一敛,一位面目清秀的白衣少年现出身形来。也亏是深山野岭,若是让凡人见到这异景,定是下跪膜拜,乞求保佑赐福。
这名少年的肩头上还趴在一个似貂似松鼠的小东西,这个有着灰红皮毛的小家伙,此时正呼呼大睡着呢,一条不小的尾巴轻轻的吊着摇摆,看样子十分香甜。
这人正是李余,他用了大半年年的时间将那灵脉主髓的火阳精元悉数收了个干干净净,又用了一个大半年将这些火阳精元几乎炼成乾阳火焰。但时间有些紧迫,才是停了凝练之功出来赶路。他能如此神速,这除了与他御使乾坤鼎愈来愈纯熟的关系外,也与完全吸收了妖王内丹的余元致使修为将突破,真元愈加蓬勃有关系。现在他是三花聚顶中期在望,只需一两年的时间便可以跨过这道槛。
整条上品火阳灵脉的精元都在李余识海中的乾坤鼎中,那火阳精元是化为一团淡红色的精芒在鼎口稍内之处,大约占了鼎口约十分之一大的位置。这团精芒给一层薄薄的清气围着,它没有固定的形体,在鼎中四处伸展,柔弱无骨,嚅嚅而动,不断变化着形状。不过它受到了鼎中生出的清气制约,活动范围有限。其含蕴的威能,简直是如山似海,澎湃惊人。光是以威能总和来算,只怕这些精元并不逊色李余己身的三花金光。
要将其凝练成乾阳火焰,必须再将其提纯炼至只有现在十分之一大小,这些水磨工夫只得日后天天进行,要三四个月才能完成。从大汉国去蛮荒绝地,若是以元婴期修士的遁速,至少要近半年的时间,现在距离那进入蛮荒绝地的适合之机,也只有七八个月,时间有些紧。
一想及此事,李余心中也有点急匆,一遁出来便是化为一道白光冲天起,直至罡风凛冽之处才是放出风火鸦车。罡风凛冽之处,修为低一点,没有好的御行法宝的金丹修士,都不愿涉足其中。极高之处产生的罡风很厉害,不但冰寒无比,而且凌厉似刀,对法宝护光与护体真元能慢慢侵袭切割。有些更为厉害的罡风之精,细微如同春风悄然浸润,若是法宝与修为低一些,多会在不知不觉间着了道而致使有所损失。一般在这层罡风纵横的空域遁行之修士,都为金丹后期或以上修为的修士,并有不凡的御行法宝。
风火鸦车品阶中上,其中烙刻有高级御风法阵与火罩光阵,只要不是遇上诸多的罡风之精的袭击,倒是可以罡风中进退自如,并且能借助罡风的力量更添一二分遁速。
临上高空,反而没有在地上的那种炙热之气,绵绵不绝的罡风带来的是森寒之气,连带着头上的金乌都显得温柔了起来。李余放开风火鸦车的遁速,让其去到最高。
两只火鸦王火焰缭绕的大翅挥舞,一路便有明灭不断的火星洒落,有些迷幻。火罩光阵与御风法阵已是启动,化出一层柔和的淡红光罩将车体护住。李余在车架座上,他此时并没有带上那个银色面具,而是以真面容示出。或许是因为修为的精进,他的一头银发不复之前的苍白无色,而是带上了数分暗红之色,飘飘扬扬间更增数分精神,衬得俊秀面容,一袭白衣,当真好一个风度翩翩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