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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战神第43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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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大人能够保证这点的话,不但我们联谊会可以承认大人的领主Quan,还可以敦请海商承认大人的领主Quan。”

康斯点点头,没有吭声。

这么多的势力头目一听这样的要求都有可能答应,那不是跟保持原状一样?只是名义上确认人家是领主罢了,这样的好事谁不愿意干啊,毕竟不用和贵族顶牛了啊。

在他们跃跃欲试的时候,爱特商团代表艾隆第二个跳出来:“康斯大人,只要保证我们爱特商团的经商自由权,还有一小队护卫的武装力量外,我们爱特商团愿意服从领主大人的命令。”

艾隆的话,康斯同样只是不吭声的点头。这下子,那些势力头目就是争先恐后的提出自己的要求了。

贺利他们满是愤恨,可自家大人没有吭声又不能反对。因为这些要求总结起来也就是,保证他们现在行业的垄断权力,保证他们私人武装的合法化,说穿了和现在没啥区别,最多就是各行业都愿意给一份小钱当税金,并在名义上承认康斯这个领主的存在。

所有人提出自己要求后才突然发现,眼前这个领主大人只是点头,并没有明确的同意自己的要求啊。

这个发现,让他们迟疑着是不是要逼迫康斯签下文书来做确认,可想到那个会隐身的刺客,心里忍不住发毛。

他们相信康斯为了名声,不会大白天的杀掉自己这些光明正大前来拜访的客人,可他们却不知道康斯会不会晚上前来刺杀啊,就跟灭掉飞龙骑士团血脉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

一想到这些,他们就忍不住有点后悔,当初自己怎么要听侍从长这个老家伙的怂恿呢?跑到这来担惊受怕啊!

场面沉重了一下,康斯终于开口了:“我有个提议,组建一个统管清香领大小事务的军政局,军政局成员由我和你们这十四人组成。军政局的任何事务都使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来决议,不过我这个领主占有一票否决权,而你们则没有。如何?同意加入这个军政局吗?”

众人傻了眼,这康斯怎么突然搞出这个东西来?不过他们都不是没脑子的人,立刻明白这个军政局等于了笼统所有领主Quan利,也就是说只要加入,自己就能够光明正大的行使领主Quan利?!

不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吧?这里面有没有陷阱?应该不会吧?

毕竟里面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决议,只要拉拢到足够的票数,那自己岂不是等同于大权在握的领主?心头大动忍不住幻想自己可以行使领主Quan利的势力首脑们,突然被侍从长的话震醒。

“康斯大人,这个应该有点象维尔特议会制度吧?不过他们那里可没有一票否决权哦,您拥有这权利的话,那不是所有对您不利的议案都无法通过吗?”侍从长笑眯眯的说道。

势力首脑们马上皱眉盯着康斯,真是的,如果有这一票否决权的话,那自己就算拉拢再多的人也没用啊。

不满的他们甚至直接出声抗Yi道:“取消这个一票否决权,不然我们根本不会加入军政局!”

康斯这边本来还有点一头雾水的手下们,现在才明白过来,感情自家大人是要把他们统合起来啊!而精明的已经在暗自感叹自家大人英明神武,轻松一句话就让他们改变保持自主的意图,转而要加入军政局争议了。

康斯摇摇头,“取消的话如何体现我这个领主的存在?这样吧,同一个提案我只有三次的一票否决权,三次否决后,我就不能再次对这个提案行使一票否决权,只能和你们一样行使普通投票权来决定选择是否通过。”

势力首脑明白这话。说直接明白点,就是只要自己不怕麻烦的连续四次提交提案,那么就算这个提案再怎么不得康斯的心,他第四次的投票只能算是一份否决票,而不像前三次那样就算有十四票同意,也能被他一票否决。

嘿嘿,这样看来虽然麻烦一点,但也算能按照自己意愿行事了。想到这些后,这些已经幻想尝试一下领主quan利的势力首脑们,互相商谈一下后,表示愿意加入清香领军政局任事。

康斯笑道:“好,既然大家都愿意了,那么打铁趁热,我们这就签署公约,让这种制度成为我们清香领的统治基础吧?”

势力头脑们先是迟疑了一下,想想里面没有什么问题,而且签署前还可以一条一条的讨论,为了避免康斯恼羞成怒派人暗杀自己,不由都点头同意。

由于这是本地势力的大联合,并没有危害这些势力背后的靠山利益,再加上这些势力头目在靠山那里都有点外臣样子,具备很大的自主quan,所以不用请示就能自己决定是否签约。

条约被签署成十五份,包括康斯的领主府在内,每个势力自己保存一份。条约第一条就是确认了军政局是清香领的最高权利机构,而康斯则是清香领理所当然的世袭领主。

军政局没有权利剥夺世袭领主的权位。

这一条约的前半部分是让势力首脑最动心的,后半部分则是捏着鼻子认的。因为康斯直言,如果自己的地位可以被军政局剥夺,那自己还搞这个军政局出来干嘛?

至于这里私自加的世袭称号,则是势力首脑们担心其他接任的领主不会承认这个军政局的存在,为了保证自己后代的权益,当然要先保证康斯后代的权益,所以这个称号是势力首脑们强行加上去的。

真要说起来是不合法的,不过知情人不可能计较而已。

接着第二条约,规定清香领的所有事务都由军政局处理,只有军政局确认的才算合法,而处理的原则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制度。

当然,康斯的一票否决权,以及同一议案三次使用一次否决权后将变普票的细节,上面都写得清清楚楚。

这可是关乎其他局员的权利问题啊,不写得连白痴都看得懂是不行的。

然后就是第三条约,规定了军政局成员的数量和军政局成员进出制度,数量被限制在十五人,以后再多的势力加入清香领,军政局成员都是十五人。

不过后面加入的可以竞争名额,也就是由军政局投票决定谁进出局,而清香镇的世袭领主理所当然是世袭首席。这条倒没有几个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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