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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的话或一个感激的眼神(突然想到这两天看到的湖北贫困大学生不知恩的报道),但知恩不报甚至连受恩都不知的小人却也不少。好在纳兰笔下的人特别是小人物们都是有报恩之人的,于是我们在这些原本已经麻木了良心的狱卒身上看到了人性的复苏。
其次,我看到了纳兰笔下的无奈。官员一身黑,看到白的就刺眼,于是就想象别人的白之下是比自己还黑的黑,他们不认为这世上还有白色存在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不能容忍这样的白色在眼前晃,于是乎,什么道德,什么良心统统尘封在儿时的记忆里了,甚至连这点记忆也被抹杀了。在这种刻意地抹黑中,我们看到小人物们的悲哀,他们不用去寻求事实,因为事实如何与他们无关;他们不用去求证真伪,因为只要他们有谈资就够了。于是我们看到了东篱的无奈,看到了劲节的嘲笑。至于侠之大义,呵呵,不用纳兰写出来,我们看到的已经不少了,因此,就将那两个人当成用胡琴拉响的过门好了。
过门已经响过了,故事到了高潮。高潮的部分不是东篱为求实现真心为民而不得不放弃白色的坚持,不是那灰色天空下越发高洁的菊君,也不是劲节的散财为国的壮举,更不是劲节为国不惜犯险的举动,也是不是东篱为友用尽心机的周旋与痛苦,当然更不是劲节遭遇连历史上都难得记载的悲凉被贬(想起了雍正贬年羹尧,也算差不多吧,只不过年的为人和咱们的劲节相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呀)。高潮是《真相》这一章的内容,是东篱和劲节明知悲哀却必须去承担他们内心的职责,不可放弃,也从未想过放弃的职责。也许有人无法理解他们的举动,我这里打一个浅薄的比方:你能因为受了一点委屈就放弃目前的工作吗?你能为了几句闲话就丢掉生存所需的饭碗吗?就是这么简单,东篱和劲节,他们与那些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和忠臣志士一样,他们只是把为国为民当成了工作,当成了很正常的做人的职责,他们与我们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们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大多数人,而我们是为了自己和自己一家人。所以,我们是小人,是普通人,我们无法去理解那种很自然,很平淡的理想和职责。
历经几千年后,人们思想在进步的同时,更多强调是个人的权利,个人的幸福,人权提到高度后,才能注重社会权益,本来这个观点是不错,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人类错了,错就错在人之初不是性本善,而是性本私。私欲排在最前面后,道德良心,社会公益等等就成了被怀疑的对象,所以才有岳飞、文天祥不是民族英雄的言论(在此鄙视一下那位北大教授),才有忠臣是愚蠢之人的言论,才有先独乐乐以后才能众乐乐的想法。
劲节篇带给我的震撼太大了,我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审视过自己,审视过这个社会,审视过人类历史的走向。是的,我是一个平凡人,我无权无势无能力去改变社会改变历史,但看了劲节篇,我能改变我自己。即便我做不到南山下的菊君,做不到风中的劲草,做不到雨中的醉竹,我却能做到崇拜英雄,让自己从善如流。
感谢纳兰,谢谢你为我们呈现了劲节篇,谢谢你让我们这些心灵已经开始麻木人又开始了思考。一本书或许不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但能让这个人在某一段时间里去思考人生,也是作者最大的收获吧!再次谢谢纳兰!
正文读者洛歆的万言长评和由此引发的相关讨论
更新时间:2008…7…2314:31:52本章字数:23904
读者洛歆的万言长评和由此引发的相关讨论《长评》或者说是读后感。^_^
潜水这么久,总觉得对于一个自己喜欢的作者,应该说些什么。其实我很久以前就想这么做了。可遗憾的是,我的文笔不好,刻在心底的,落在了纸上,总觉肤浅。时常词不达意,不知所云。我的作文成绩一向很好。可毕竟我只上到国中2年级,再好也不过只是国中2年级的水平。而且我十分憎恨古文!所以,和桔子大人那么有文化底蕴的文章却是没法比了。
写点读后感算是自己对作者的尊重,能回应一下当然最好。不过我完全一时冲动,没有检查写的好不好就上传了,我坚信自己如果检查之后,肯定就没脸上传了。所以,先上传再说。
引用一下“天天天使_”的一句话——“其实有时候难免会为小楼感慨,顶着个耽美的头衔,本来是一篇好文,确让很多人给歪曲了!真正说起来,小楼只是披着耽美的外衣罢了,算不得是正宗的耽美小说!”
前半句俺也常有感慨。但后半句话嘛……我曾经查过资料,耽美是一种源自于日本的文学题材,而非是是俗套的BL后宫文H文!希望耽美狼们表骂我。我看了那么多文之后,确实有一段时间认为耽美就是BL是H!甚至于闻耽美而色变。但事实上,BL只是这个题材其中的一种表达角度和方式,所以,俺认为作者写的耽美,才是真正的耽美文!
我现在在国外,随处都可以看得到同性恋。我学校就靠近一条同性恋街。每年还有同性恋大游行,而且还浓妆艳抹,不穿衣服。真是的,真那么喜欢装扮女人,不会等下辈子啊!就因为加拿大允许同性恋结婚,所以全世界的同性恋们都跑到加拿大这里来了。那些老男人,丑男人,大胡子男人,狐臭男人……再联系到耽美文里的男男**小攻小受……无语。几天吃不下饭有点夸张,但绝对是食欲不振。不是俺打击大家情绪,但是你们也可以全当是我被恶心到了所以也恶心一下大家寻找平衡吧。我不歧视他们,也不觉得违背了道德伦常。我是个俗人,仅仅是单纯的觉得恶心。哎……
曾经听过一句话,好像是张小娴说的,“第三者要比任何人都更相信爱情。”换句话来说,写的既然是男男的禁忌之恋,就要有更多的感情描写才能感动人。“耽美”是浪漫的爱情。用禁忌之恋诠释爱情的确是一种方式,但绝不是用暧昧的床戏。难道男人之间的爱恋真的只是源自于肉体之上吗?如果是那样的话,还不如男女相恋有看头呢。
还好,我看到了作者的文章,忍不住眼前一亮的说。我早就忘记了具体是在哪里看到哪个作者推荐纳兰这篇文章才被我淘出来的了。只记得最早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是在晋江。读了作者的文,才知道,原来,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和女人和男人之间的爱并无什么不同啊。或许,当男男之恋和男女之恋之间没有什么不同才是真正的不同。或许,这才是真正的耽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