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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精爱情诊所第26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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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他什么样地?

真心的代她高可以让她忘记安公子,重新那么幸福?

恩,他是杭州本地人,大学毕业后,去了美国,现在在美国有几家农场和超市,手下给他打工地,都是全世界各地的人。呵呵,跟他认识以后,我才发现我以前那些做生意地方法和手段真地是小儿科,他是唯一一个让我欣赏和仰慕的男人。呵呵,这么厉害呀,那一定要见见。

当然,一会就见,他在外面等我们呢。我们这次回来,主要是他爸妈地意见,一定要回老家办一次婚宴,他爸妈在杭州有房子,住不惯国外的生活,所以,只能我们回来。

我点头,望着她笑。

本想祝贺她几句,她却不待我说话,又说了开来。唔,小涵,你知不知道,他怎么说我的?

我笑,说道,不知呀,他怎么说的?

他说,他在国外七八年了,二十二岁就过去了,外国金发碧眼的美女看得多了,可是心里的那根弦总也触动不了,虽然在国外,可是却很有中国情结,每年回国探亲,父母给他安排相亲,可是他却极讨厌那种相亲方式,所以到三十岁了依然单身,不想将就,可是有时也自叹自怜的,想自已难道一生就这样过去了吗,直到遇到我,他说,呵呵,他说我是最有味道的中国女人,妩媚却不失端庄,最适合穿旗袍,就像七十年代的旧上海挂历上走下来的古典又新式的女子。哈哈,我当时听得就笑起来,你说好不好笑。

我跟着她笑,点点头道,其实,我倒觉得他评的蛮到位的呢,你的确是那种,极致的妩媚,却又端庄。古典又现代,唔,这个人真是有才,这些词怎么想起来的。

我开她玩笑,虽然没有见过她老公,可是感觉这个男人至少是真正懂得欣赏百媚的,不问前尘不问将来,就是现在的百媚,妩媚又端庄,古典又现代。

那走吧,他在下面等着我们,你是院长,不用请假吧。

我点头,脱了工作服跟了她出去。

两个人边走边笑,从七楼坐电梯下来,老员工认得百媚,也依然是院长院长的叫。

百媚笑着点头,同时又摇手,指着我道,我不是院长,她才是哦。

走出医院。百媚对我道,小涵,事实证明你比我想像中还要能干呢。我当年真没选错人,啊。我真英明啊。

我忍不住笑,对她道,你真是臭美。

她也笑,在前面轻快的走着。

一边走一边回头对我道,你走快点呀。好慢,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笑,赶上去,对她道,我在学你呀,要知道当年的你,比我还没精打采。

她笑笑,对我道,在前面。你看她指着一辆白色的雪佛兰,我望过去,车门打开。一个男人走了下来。

站在那里,冲我笑着点头。然后慢慢走过来。

有钱却不张扬地男人。是谁说,真正的有钱人一般都是开雪佛兰的。

我走过去。百媚在中间介绍,我笑着冲他点点头,匆匆望一眼,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带着眼镜,很是斯文儒雅地感觉,个头大概有一米七八的样子,整个人也偏瘦。是耐看地男人。

他微笑着冲我点点头,就对百媚笑道,请你朋友吃饭,我在楼外楼订了餐,好不好,觉得不好,我们再换地方?

百媚望着我。

我赶忙说,不用换了,楼外楼已经是很好了。你们来杭州,按理是我请客才是。

百媚便点点头,和着我一起坐在后车厢,三人开车去楼外楼。

一边坐在车里,百媚一边跟我聊着天。

五年了,杭州倒是越来越繁华了。

我点头,对她道,据最新的调查,杭州是全世界数得上的最适合居住的城市呢,不如你们也回来吧。

她笑笑,说道,明天就要走呢,昨天去拜祭了祖坟,明天飞美国的飞机。

前面地人在说话,对我们道,要是想回来,我就把美国的生意转交一下。

我笑笑望着百媚,用眼神告诉她,这个男人是真好呢,可以为了你放弃事业。

百媚笑着,却摇着头对我也是对他道,不了,还是回去吧,我都在那边住习惯了。

说着说着,就到了。

我们下车,我和百媚等在那里,她老公把车子泊好,然后走向我们,带我们进酒店。

三个人走着走着,听到他的声音,百媚,等等。

我和百媚都停了下来,疑惑他在做什么?

他却望着百媚,对她道,你嘴唇上起皮屑了,你不要动,我帮你擦掉。

百媚笑了笑,微仰起头,我望了望这四周,还在大街上,楼外楼向来生意兴隆,这条路段向来是人来如潮,可是在这样密密麻麻的人海中,他却可以当众为自已的女人擦去嘴唇上的皮屑。

百媚的脸上尽是幸福,他用餐巾纸替她轻轻抹去,对她道,好了,估计是杭州现在太干燥,一会,我给你去买支润唇膏。

三个人继续往里走。他走在前面,我和百媚跟在后面,笑着打趣她,你老公经常大庭广众之下,把你当个孩子一样呵护着啊。

百媚笑着点头,说道,他经常这样的,我倒是很不好意思呢。

我笑,说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很多男地抛不开面子呢。

然后吃饭,因为不了解,聊得无外乎是杭州这几年的变化。他给百媚夹菜,对我只是礼貌性的叫我不要客气。

这是杭州这边地确规矩,浙江招待客人,不喜夹菜,除非那个是自已的亲人。

席间百媚去了一趟洗手间。他陪着我吃饭,就经常地望着过道,直到百媚笑吟吟地走过来,他才眼里有了神采和笑意。

百媚的妩媚漂亮让很多人注目,他望过去地眼神也竟是骄傲和自豪。

男人和男人不能比的。想起安公子在我面前诉说不爱百媚的理由,男人的胸襟和气度有时能说明很多问题。

我们在等着百媚走过来的时候,我随便聊了几句。

周先生,真是对妻子好,新婚的男人都这么幸福。

新婚?

他困惑。

恩,百媚跟我说,你们回杭州是为老家办酒。

哈哈。不是的,李小姐,我们其实五年前就结婚了。这次回来是扭不过老人的意思,请乡人意思一下。其实我们五年前就领了结婚证。

我一愣,五年,五年前就结婚了?一个男人五年望着自已的女人还有这样如同热恋时地眼神。

唔,真不像呢,你望着百媚如同初见。

恩。的确,我对她,感情比起五年前,只有更深了,刚开始是被她的美貌和气质吸引,后来发现她不但漂亮还很能干聪明,是难得地可以理解我和我讨论生意经的女人呢,而且她永远不让我厌倦,真奇怪。她竟然可以做到天天明艳新鲜,一天一个模样地感觉,我常庆幸我自已捡到宝了呢。没想到你误会我们是新婚。呵呵。

他亦一脸幸福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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