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娃,这事小楚没说谎,确实伊特人想要进攻大荒原,不过当时就被小楚和黛拒绝了,但是伊特人肯定不会死心的。”阿夫塞大师插嘴道。
“伊特人是昆特里出了名的狡诈阴险,向来说一套做一套。”爱玛长老叹口气,看向了楚天歌:“小楚,你要小心啊,既然伊特人已经开始打大荒原的主意,那么就算你把大荒原都统一了,他们也会找别的借口来进犯的,毕竟西楚现在很弱小!”
“爱玛阿姨,您放心吧!很快昆特人就没有时间来进犯大荒原了。”楚天歌哈哈一笑。
其实自从卡萨布兰卡出来,他就一直在担心伊特人说的要进攻大荒原的事情。毕竟大荒原的范围太大了,这么一块大肥肉。昆特人一直以来就都虎视眈眈,维持着微妙地平衡,这里才成了三不管地带。可是这次有了为神族扫荡危险为借口,伊特人又怎么会放弃这个机会。
不过老天也帮着西楚,现在突然冒出个时空通道开启,异族即将入侵的消息,只要楚天歌把这个消息放出去,那就得天下大乱,无论是赛特人还是昆特人都没空来理他了。
“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还有心情笑地出来?”没过门地丈母娘望着未来地女婿。非常不解。
“伊娃。你不用担心。小楚心里有数。哈哈……”阿夫塞大师笑着握了握爱玛长老地手。“用不了多长时间。西楚就会强大起来地。”
虽然爱玛长老不知道楚天歌哪里来地信心。但是对于阿夫塞大师她是打心底里信服地。既然圆顶老头都说了。她也就暂时不去管了。天塌下来有高个顶!黛地高个子是楚天歌。爱玛长老地高个子是阿夫塞大师。
“爱玛阿姨。现在万事俱备。我马上就会展开在大荒原地扫荡行动。芙罗拉部落虽然在大荒原地深处。但是也不保险。所以干脆您把整个部落搬去无忧城和花果山吧。”楚天歌笑着对爱玛长老说道。
“好地!明天我跟部落里地其他人商量一下。集体搬家。本来我还舍不得这个住了多年地地方。可是既然见到了奥图。又跟西楚结了盟。那我就不客气了。”爱玛长老一边说。一边对阿夫塞大师深情一笑:“奥图。你怕不怕异族不通婚地禁令。”
不愧是曾经闯过江湖地女王蜂。爱玛长老对于自己地感情毫不遮掩。
“我怕个屁!三十年前我就没怕过。何况现在。我的的女儿和女婿,一个是昆特王国地名誉领袖。一个是神族亲王!我更不怕了!”阿夫塞大师哈哈大笑,瘦小枯干的身体里迸发出一股无所畏惧的豪气。
“老爷子说地对,谁敢反对您二老结合,我就……”楚天歌在一边嘿嘿傻笑着看热闹,刚要废话,冷不防腰间被人使劲拧了一把,回头一看是黛。
黛冲着两个又开始忘我的老人家吐吐舌头,拉着楚大灯泡和一脸八卦地奥黛丽去休息了。只留下两个痴心苦恋三十多年的情侣,在一起开始无尽地情话。
小蜜蜂和黛早就累坏了,把楚天歌丢下,打着哈欠睡觉去了。楚天歌却毫无睡意,拿着装有郎突斯之枪的武装戒指,兴高采烈地开始研究。
把戒指套到自己手上,代替了原先的武装戒指,红光闪过,暗黑色的雷鸣装甲无声无息的装备在了楚天歌的身上。龟仙人的这套战甲,是战神亚马拉特地打造的,虽然根据老乌龟说,战神亚马拉本来是个石匠,但是毕竟是兜人出身,铁匠活那是本能一样。
楚天歌身上的雷鸣战甲,一看就是精品,虽然大体的造型跟其他的雷鸣战甲差不多,但是在细节上明显要高出一筹,链接更坚固,关节部位也更灵活。这件战甲上的伤痕并不太多,老乌龟毕竟是红巾大游侠,拥有百分百镜像的异能,能够逼的他穿上铠甲的对手,也是寥寥无几吧。
盔甲保养的非常好,每个部位都闪烁着动人的光泽。不过楚天歌是来不及观赏了,他急不可耐的把雷鸣战甲上的武器都卸了下来。
刀、枪、斧、狼牙棒、连枷、锤……老乌龟的战甲上几乎就是个武器库,什么东西都有。楚天歌淅沥哗啦的把武器都归到一起,却没有发现郎突斯之枪的身影。
靠!难道老乌龟是骗老子!楚天歌急了,但是转念一想,不会,老乌龟连战神徽章和星辰法袍都给了,不会把郎突斯之枪留下吧!郎突斯之枪虽然厉害,可是也比不上那两样啊!
正在寻思的时候,忽然发现铠甲的右腿上有一个长条状的突起,顶上有一个小小按钮,好似一个暗箱。楚天歌心里一动,轻轻一按。啪的一声轻响,弹出一个铁板,铁板上有一个皮兜,皮兜里露出了一个金属弯把!
郎突斯之枪!
楚天歌大喜,终于找到了。他一伸手把这杆超级武器抽了出来,仔细打量。
这把郎突斯之枪造型非常古朴,样子类似于后世的后填式火药枪,枪管、扳机一应俱全,枪身是好似猎枪一样地折叠式,子弹就直接塞到枪管里。这枪的枪柄上,对称镶嵌着两颗风系晶核,看那样子。至少是高阶,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总体来说,这郎突斯之枪其实非常简陋,而且让楚天歌意外的是,这枪的枪管并不长。只有半米左右,整把枪连上枪柄也不过六十多公分长,好像一把巨大的手枪。这么短的枪管,射程真的可以达到两千码吗?楚天歌心里非常疑惑,他把枪管掰开。然后对着灯光一照,发现枪管里也是镀着一层秘银。但是并没有膛线。对于一万年前的冈瓦纳来说,膛线这种东西即使他们研究出来了。大概也没有办法在精金制造的枪管上拉割吧!
楚天歌越看越嘀咕,没有膛线。密封也不严谨,这种东西真地能够在两千码外屠神?他手里的精金枪管长度高达一米,可是射程才一百多码,这个枪管这么短,不会跟手枪一样的射程吧?他越想心里越不踏实,干脆悄悄地溜到院子里试枪。
天色已经很晚了,芙罗拉部落的人们经历了庆祝蜂王归来和找到女神花卉的狂欢,还看了一场精彩的战斗,早就累的纷纷去睡了,整个部落空荡荡地,除了远处树顶偶尔传来轻微的哨兵脚步声,剩下的就只有风声和虫鸣了。
楚天歌溜出蜂王宫,找了一块空地,从兵戒里掏出装晶核地袋子,随便捡了一颗风系的,然后塞进了枪管里,“嘎巴”一声上了膛,单手持枪,冲天一扣扳机,啪的一声轻响,击锤撞击在晶核上,然后就没有其他地动静了。
没响!
楚天歌一愣,把扳机重新张开,又放了一枪,还是没响!
靠!这是怎么回事?晶核子弹可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