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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是,战斗开始时,用弓箭和大型床弩压制敌人,然后重骑兵出击,轻骑兵和重甲步兵跟进,轻装步兵最后。”
云霄轻笑着指着前方道:“看,他们的重骑兵准备进攻了。”
冯·布曼嗤笑道:“战马比我们矮,没我们快,马身上也没铠甲,长矛只有我们的三分之二长,弓弩也不可能射穿我们身上这套大马士革工匠造出的加厚重甲,除了穿了两层罗圈甲之外,他们还是地地道道的轻骑兵!”
云霄笑问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布曼歪歪脑袋道:“杀死他们之前,先赞美他们!”云霄大笑一声,纵马归队。
孛罗帖木儿看到一支奇异装束的骑兵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他几乎要发疯!他当然知道这支骑兵的来历,不过他从来都看不起这些世代为奴的色目人,一直都不让他们上战场,并且把最光荣和最伟大的任务交给他们:押送物资。而且是那种挑挑拣拣之后剩下的那些可有可无的物资。
刘云霄居然把这些人派上了战场!他疯了?虽然说孛罗帖木儿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人物,但遗憾的是,他的祖先们在多瑙河边享受着征服者的荣光时,忘记了留下只言片语告诉他们的子孙一个实事:那就是征服金发碧眼的种族的时候,在人数对等的情况下,他们的胜利只有极少数时候是双方骑兵人数对等下,摆开阵势对冲之后直接取胜的。
而云霄,要的就是这样一场战斗来告诉所有人,鞑子的骑兵,并非无敌。孛罗帖木儿首先下令进攻,亲卫精锐立即策马上前。
冯·布曼高举手中长矛,发出了第一个指令,所有的重骑兵开始缓缓策马前驱,步伐很慢,马匹仅仅是小跑,如同散步一般轻轻跳跃着前行。鞑子的骑兵已经开始全力冲刺,云霄有些迟疑地远远看着一脸镇定的冯·布曼,驾着他矮了许多战马带着轻骑兵微微拉开了与重骑兵之间的横向距离。
一百五十步!
冯·布曼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罩,将手中长得吓人的长矛夹在肋下,平举,战马开始提速,其他重骑兵也同时放下了头顶的面罩,三百根长矛同时平举,马速显然加快。鞑子的呐喊声已经清晰可闻,云霄已经远远地看到鞑子从马背上取出了弓弩,立即示意麾下轻骑继续拉开横向距离。和事先安排的一样,重骑兵与两翼的轻骑兵成品字行前进。
五十步!
冯·布曼发出一声吼叫,用力一夹马腹,战马陡然朝前面冲刺出去。其余重骑兵一瞬间将战马的速度提至最高,朝对方冲了过去。云霄吓了一跳:好厉害的战马!好厉害的骑术!自己连忙夹紧马腹追了上去。
战场上没有人敢发出声音,每个人只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心脏随着地面的颤抖剧烈地跳了起来。
“这些个色目鬼,他娘的赢定了!”在本阵观战的王真有些目瞪口呆地说道。
谭渊也是吞吞唾沫道:“奶奶的,战马的四条腿就好像长在他们自己身上一样!咱们的人,顶多就算会骑马的步兵!”
应该说,鞑子的战斗素养也是相当不错,马背上的一轮箭雨过后,刚好来得及抓好长矛冲刺。可是除了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外,对方的重骑兵一个都没倒下!连倒吸一口凉气的功夫都没有,两股洪流轰然对撞到一起。
城墙上的百姓只看到战团中间溅起一阵血雨,交战双方就已经错身而过,鞑子的战马很快就停了下来,马背上大多已经没了人,少数骑兵茫然地望着周围,不知所措,旋即身上就钉满了从两翼轻骑中射来的弩箭。所有人这才骇然地发现,那支古怪的重骑兵速度依然不减,直接冲向了孛罗帖木儿的军阵,每个人的长矛上都闪着红光,矛身上至少串着一具尸首,冲在最前满那个居然串着三具!
孛罗帖木儿的瞳孔陡然放大,心中立即涌现出万千的懊悔,心神一恍惚,连忙吼道:“接敌!接敌!放箭!放箭!”
一阵密集的箭雨过后,多数的箭枝都射在了长矛上挂着的尸首上,少数稀稀落落地落进重骑兵队伍,又是一阵叮叮当当,而重骑兵已经将长矛微微向下倾斜,越来越近。
孛罗帖木儿知道情况不妙,顾不得指挥,连忙纵马退到相对安全的地域,等他回头看时,自己刚才所在的敌方已经是一片狼藉,重骑兵透阵而过。而两侧的轻骑兵则是拉开马头绕开阵势,迂回到自己的侧后方,同时抛下了一阵挑衅的箭雨。
冯·布曼的长矛长已经串了五具尸体,他轻松地扔掉长矛和小盾,取下背后的大盾牌,从马鞍上抽出一把大剑高举过头顶,其余重骑兵也都抛下长矛,取下大盾牌,抽出了大剑。冯·布曼一声口令,重骑兵又齐刷刷地冲了回去。
孛罗帖木儿正在大吼着:“重新列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