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邦的行为激怒了酒馆的客人,他们放下酒杯,卷起衣袖围了过来。为了维护杜邦,莫里诺必须得出面,因此,他被隐藏在酒客里的教廷探子给发现了。
教廷的探子都有他们自己的一套传讯方式,这里是宾驰,宾驰是一个大城,设立有一个分教区,每一个分教区都有数量20-100名不等的圣殿骑士护卫,如果他们再不走,半个小时后就会落入‘红披风’的包围圈,想跑都跑不掉了。
教廷的武装力量组成非常的庞杂,在直属教廷的封地、公国里,屯养着数量在200万左右的正规光明军团,光明军团是教廷最基层也是最主要的护卫力量。圣殿骑士是教廷的二级武装力量,圣都拜占廷和许多国家的首都都有‘光明骑士学院’,每一年都会向全大陆输送数千名圣殿骑士,光明骑士学院的学生必须是贵族或是经由贵族推荐的平民,学制五年,其间要经过严格的武技、基础神术、战术指挥等多项技能的训练,学制满后,得到学院认可方才能够拥有‘见习圣殿骑士’的称号,并被分配到泛大陆各教区服务三到五年,期满之后才算正式毕业,并拥有‘圣殿骑士’的光荣称号。
圣殿骑士之中又分为三个阶层,俗称‘红披风’、‘蓝披风’和‘黑披风’,‘红披风’就是获得‘光明骑士学院’毕业资格证的骑士,他们是圣殿骑士中最基础的力量,泛大陆各教区的红披风加起来约有50万左右。‘蓝披风’是获得了一定功勋,在信仰、忠诚和实力上得到教廷‘审察院’认可后,可以重新回到光明骑士学院进行强化培训,期限为1-3年,毕业后会被分配到大教区担任保卫工作,或者到分教区担任圣殿骑士的头领,泛大陆总数约4万左右。‘黑披风’是直属于教皇第一秘书指挥的亲卫型武装力量,他们是在‘红披风’和‘蓝披风’中挑选的精锐,经过强化训练之后打造而成,是圣殿骑士中最强大的存在,总人数约5000左右。
宾驰属于较大的分教区,驻有80名圣殿骑士,其中有6名‘蓝披风’。莫里诺曾经和‘蓝披风’们较量过,他们拥有非常强大的攻防能力,一旦被缠上,想逃走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莫里诺拉着不明所以的杜邦走出了酒馆,酒客们也跟了出来,他们想狠狠地揍这个侮辱宾驰美酒的外地人一顿。其实,杜邦不是不懂品尝美酒,而是宾驰的白酒太淡了,淡得就像兑了水的二锅头,除了有点酒味,根本就算不得极品的白酒,饱受诱惑之后却是无限失望,他的表现才会如此激烈。莫里诺阴郁的表情告诉他将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可惜两人之间始终无法用言语进行交流,他看出了莫里诺的担心,却不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来到大街上,莫里诺扯了扯杜邦的衣袖,指着城中最高的建筑,做了一个抹喉的动作。城中最高的建筑是教廷,老远就能看到教堂顶上那闪光着圣光的十字架,莫里诺的动作让杜邦明白了大半,那就是:必须马上离开这里,要不然就会被教会的骑士杀死。
杜邦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被他贴身绑在胸前的木匣,对莫里诺点了点头,并报以一个淡定的微笑,他是在告诉莫里诺,用不着担心,他有神奇的木匣,大可以保证两人的生命安全。木匣的威力固然巨大,惜乎拿在了并不懂武技的杜邦手里,看他的样子,似乎也并不知晓木匣的全部秘密,以此为倚仗虽然可以赢得暂时的胜利,但想要打垮整个宾驰教区的圣殿骑士似乎就不太可能。
出了城后,莫里诺就带着杜邦往山林里奔跑,天黑之后,两人已经完全深入到德雷克帝国南部森林里,四周除了遮天的树木、晚出觅食的走兽、惊散的宿鸟之外,再也看不到其他人类。不管任何时候,莫里诺在野外宿营行走都没有生火和使用火把的习惯,就算是大冬天在北部的荒原的夜晚,他都不会生火取暖,夜晚的火光最容易暴露行藏,他不想死,不想被教廷捉住,要更长久地活下去,只能多承受点苦难。莫里诺的夜视眼是练出来的,杜邦仿佛是天生的,两个默默地行走着,直到杜邦示意莫里诺停下来,两人才停止了前进的步伐。
002章驭兽师?
'注'庠生术:青城派创派祖师寻鹿真人结合上古仙人宁封子传下法典始创的一门极为简单的养生悟道的术法,数千年来,历经青城弟子创新并丰富,成为独具一格的青城修习之术。以培养植物为基础,感受天地灵气与自然之力,庠生术修为越高,对于发动青城派术法的助益越大。普通弟子入门后,十年筑基期间便以修习庠生术、武技和熟悉各种修真典籍为主。庠生术并不具备任何攻击特征,只能加快和吸收五行元气及天地灵气的速度,按青城派制定的修行规范,门下弟子修习庠生术最多10年,其后便要修习专门辅助吸收五行元气的《五灵引气诀》,若不是有修行规范管着,许多弟子甚至不想在这个术法上面花哪怕1年的时间,往往练个三四年的时间,便不愿再去研究它了,即便青城那等最是闲得无聊的长老们,也只需要花上20年功夫就能将庠生术练到极致,却从未有人从中获得过什么让人意外的突破过,因此,庠生术在青城派的术法体系中彻底沦为最鸡肋的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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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诺以为杜邦累了,回头一看,才发现杜邦眉头紧皱,正疑惑地看着后面。莫里诺心中一紧,难道教廷的骑士追上来了?他连忙屏住呼吸,仔细地听,没有听到、也没有感知到周围有人存在。他看着杜邦,杜邦指着黑暗的丛林说:“狼,狼来了!”莫里诺没有听懂,但他很快就看到了无数双绿莹莹的眼睛出现在视线范围之内。
是狼,森林狼!
森林狼是群居动物,生性凶残好杀,是非常难对付的猛兽。
粗略地估计了一下,至少不下百只。莫里诺并不怕他们,数年的逃亡,长年的野外生存把他几乎训练成了一头人中之狼,他并不怕狼,反而有些喜欢和亲近狼,他觉得这些野兽比他的同类更值得信任,当他行走在荒原上,陷入狼群的包围时,除非到了万不得矣,他绝对不会主动出手伤害狼群。当然,狼是相当敏锐的一种动物,在它们觉得无法战胜对手时,一般都不会主动攻击,所以,莫里诺很少和狼较上劲,他甚至觉得,如果自己能像驭兽师那样懂得兽语,他甚至愿意加入狼群,成为其中的一员。他不怕狼,是花了数年功夫练出来的本事,那杜邦呢?
此时的杜邦脑海时正翻转着有关‘庠生术’纲要与习练法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