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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即找来了阿迪达克,告诉了我刚刚得知的消息。最后说道:“现在只能原地集结,布下阵势迎敌了。”望着阿迪达克青一下、紫一下的脸色,我便知道他比我还不经吓,虽然我也知道我的脸色并不比他好过多少。
我和阿迪达克费尽了力气,好不容易才把混乱不堪的队伍组织起来,在泥泞的河岸上勉强布置了一个方阵。但是,帝国大军追到的消息让这个方阵中的士兵们人心惶惶,士气严重低下。我站在了方阵的前面,看着眼前的这些士兵们脸上惊慌的神情,我在心里莫名其妙地愤怒了。因为我知道士兵的士气是一支军队能否具有战斗力的决定因素。
我跳下马背拔出了长剑,手起剑落,将马头一剑斩下。马血顿时喷了我一身,和着雨水往下流淌。所有的人都被我的动作惊呆了,全都用惊疑不定的眼光望着我。
“你们,如果在帝团的面前变得胆小、懦弱、贪生怕死的话,”我手举长剑,用一种阴极冷极的声音对着身前的士兵们吼道,“那么,你们就会象这匹被杀的马一样,任人宰割。”我又一次挥动手里的长剑,往下一斩,恶狠狠地道:“要么,你们杀死敌人自己活命;要么,就让敌人把你杀死。你们和我一样,不会有第三个选择。现在,你们回答我,是让敌人杀死,还是杀死敌人?”
“……”
耳朵里听着一些稀稀拉拉的回应声,气得我浑身发抖:“你们还是不是男人?他妈的,是娘们儿的就给老子滚远点。你们这群猪,你们这群胆小如鼠的奴隶!天生就是拿来让人杀的杂种!”
方阵中的士兵们立即群情激愤地爆发出了滔天声浪。
“我们不是奴隶!我们不是杂种!!”
“他们凭什么踩在我们的头上!”
“我们就是死也要杀他几个垫背!”
“跟他们拼了!”
“对,跟他们拼了!”
“……”
看着士兵们的愤怒,我知道士气已经开始回升了,是个好兆头。不由得在心中一乐:“嘿嘿,我这激将法看起来还挺管用的。”
我扭头看了看河的对岸,然后大声喊道:“现在,全都给我安静。”原本哄闹的方阵被我以内劲送出的声浪镇住。看看逐渐安静下来的人群,我大声说道:“我们不能光凭愤怒去和敌人对仗,那样我们只会有去无回。打仗还要动动脑子,不要呈匹夫之勇。你一个人能有多厉害?不是我在这里说大话,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会比我更加厉害。我这么厉害人都只能对付几十个普通的帝国士兵,而你们当中又有谁能够对付得了更多的敌人?一百个?一千个?那他妈的就不是人,是神仙。所以,我们要动用脑筋,要利用自己的长处攻击敌人的短处。”说到这里,我停了一下。
“那敌人的短处在那里呢?”立即有人大声地问道。
“问得好。”我吞了一口口水,“敌人的短处就是:盲目穷追,骄傲轻敌。为什么呢?他们自以为人数比我们多,兵器比我们好,大队步兵还在塔拉哥,而骑兵却马不停蹄地追了上来。事问,在这种天气下,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一队骑兵能够对我们做出什么打击?好歹我们也曾打败过他们,何况他们现在的人数也不见得会比在塔拉哥的时候多出多少。他们妄大自尊,以己之短击我之长。这就是我们的优势,这就是敌人的短处。”
“好啊,杀他个片甲不留。”
“你要我们怎么做,我们听你的。”
“哗……”
士兵的情绪一下子高涨了起来。这个时候,巴拉姆回来了。这次是连滚带爬地窜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叫:“他们…他们是、是从我们这…这面过来的,离我们只有十里了。”
我心里顿时一乐:“这群狗娘养的,跑的还真够快的。在这种天气、环境之中,倒也难为他们了。”
一边的阿迪达克看见了我脸上露出了笑容,奇怪地问:“敌人马上就快追到了,飞人,你怎么不惊反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