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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Γ但是那种微笑多半都是应酬性的,而来自她自己内心的真心微笑,他们却很少见到,特别这十年以来,血薇更上很少真心笑过。
眼下,她确乎是真心笑了笑,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却是出自真心的笑容。
“非尽如此,如果单论道行,程云和火狐可说是不相伯仲,当程云终究是输了。”血薇的声音很低沉。
杨龙追问道,“这是为何,既然修为都不相伯仲,那为何还会输给一只恶妖?”
血薇微微说道,“程云是输在了‘情’字上面啊,他千不该万不该,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他爱上了火狐这个平生最大的对手。为师反问你们一句,倘若你们爱上了一个女孩,虽然这个女人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人,但你能忍心亲手对她下杀招么?”
倘若你爱上了一个女孩,纵使她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你能忍心亲手对她下杀招么?
这个问题,杨龙,杨都都沉默了,他们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或者说,这根本就不需要回答,因为答案已经明摆在眼前。
杨龙颤抖着说道,“师父,你是说,程云师叔他……他爱上了火狐?”
血薇道,“正是,大山一战,程云多次忍让退步,而且一再违抗杨剑族长的命令,几度让火狐逃生避死,因为如此,程云始终未被族里重用,在此后的日子里面,也就渐渐的被族人们淡忘他的存在了。无论怎样,他都是家族里面最强的人,从来没有人超越过他的存在,以前没有,以后……”
她顿了顿,“他教出了一个好儿子,如果程风以这样的速度成长下去,或许有一天可以超越他的父亲。他们一家人,都是个可怕的存在。”
杨龙二人早就惊愕的说不出话来,血薇指着周围的破墙烂地,“你们看,这就是程云住过的地方,也是程风成长的地方。”
杨浩不解,“师父,你带我们来这里,到底是什么用意?”
血薇说道,“凡是真正的高手,都懂得隐藏自己,将自己隐藏在茫茫人海之中,一点也不出众,锋芒不露,这方才是真正的大者风范啊。”
杨龙似乎理解了些什么,但一时又说不上来,只好愣在那里,“徒儿不解。”
血薇道,“每一个人的成功都不是偶然,古话说——一将成名万骨枯。你付出了多少,便可以收获多少。别人的成功始终是别人的,我们需得走好自己的路,尽自己的所能,便不枉此生了。别人的力量再强大,那终究是别人的,嫉妒又有何用?”
杨龙,杨浩二人同时低下了头,不敢抬头看血薇的眼睛。
血薇淡淡说道,“短短的十年,程风成长到超越西门段城主的地步,这也不是偶然,得到多少,在他不为人知的背后,定然失去了多少,这个道理,你们要好好记着。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走到幻魔的高度。”
血薇转身往外走去,声音也提高了几分,“你们是家族未来的希望,数万的族人可都看着你们两了呢,别枉费了这么多族人对你们的期望,好好的做自己吧。”
血薇今天穿的一身紫色的衣裳,在屋子里泛射出刺眼的光芒,在她走出屋子的那一刻,杨龙,杨浩同时跪立下来,面朝着血薇离去的方向,“谢谢师父指点。”
“大哥,师父说的对,我们不能辜负了几万族人对我们的期望。”杨浩精神饱满的说道。
杨龙微微笑着,两个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恩,别人的力量终究是别人,我们要竭尽所能的做好自己。”
……
因为上次程风和任左岩在地狱城的那一闹,大量的房屋毁去,很多民众也就没有了居所,数万难民一起流浪。秦清为此特意出资新做了不少房子,这才勉强让这些难民居住下来。也因此,秦清刚刚上位便留下了很不错的口碑。
居难所。
灰暗的光芒从窗外投射进来,懒懒散散,晌午的阳光难免给人一种懒散的感觉。这些懒散的阳光倾洒在一张苍白的脸上,映射着脸上的憔悴,苍白无力,还有落寞,呆鄂……
“咳……咳咳……咳咳咳……”
程风想安静的睡一觉,奈何那剧烈的咳嗽让他睡立不安,刚醒来不到会儿,又咳出了满地鲜血,看之令人触目惊心,估计是因为失血过多,他的脸色苍白得发灰。
一连咳嗽许久,程风这才平静下来,寻眼望去,只见这里是一处异常简陋的房子,中间只摆放着一张八仙桌,八张凳子,除此外房间里什么都没有。墙上连一幅字画都不曾挂表。
枕头旁边,赫然放着一个绿色的竹笛,正是玉玲珑身前所化的摄魂笛。
程风笑了笑,伸手将它握在手里,轻轻的抚摩着,仿佛在抚摩着一个亲密的爱人一样小心。
只是这一个简单的笛子,却记载着太多太多的回忆,那十年的积淀,就仿佛是一场梦,永远也挥之不去的梦,连程风自己都无法断定,这算不算得是一个美梦,亦或是一个噩梦。
“咚,咚,咚。”
一阵敲门的声音传开,程风正想着是谁把自己救了,谁料这敲门声便响了起来,“请进来。”
“枝桠……”
程风没有想到,门外站着的这个人,竟然会是她,这个曾经让程风很复杂的人——小灵。
或者说是火狐。
她今天打扮的很清秀,白的裙子带着几分淡黄,看上去很文静,双手端着一个大碗,热气腾腾,还散发出一股很难闻的味道,大概就是药之类的东西了。
她笑了笑,“公子你醒了。”
程风本能的笑了出来,因为此刻的场面让他感觉得很温暖,很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