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拉开吉普车的门,抓住方星的胳膊,推她上车,随即自己也跃进驾驶室,反手关门落锁。这种车子的铁皮和玻璃都具备初级的防弹能力,可以做为暂时的避难所。
“不知道他能不能抓到活口,杀手再次出现,正好给我们提供了寻找无情的线索,对吗?”方星拿回了自己的枪。
我的武器是飞刀,所以对号称“湄公河蜘蛛”的黎文政如何出手很感兴趣。这一次,大家的关系是敌是友并不确定,我想看清楚他武功中的弱点,做到知己知彼。
“先看战局如何再说,我觉得,都南察还没有那么好心,愿意鼎力资助咱们救人。黎文政身上,很可能肩负着另外的使命。”
隔着防弹玻璃窗,我的视线追随着大步前进的黎文政,看他一路走向侧面的石凳。
十具尸体并没有及时掩埋掉,当他踩进尸体堆里的时候,其中一具尸体陡然跃起来,双臂交叉一挥,闪出两道十字形光芒,直袭他的脑后。
这是第一个发难的杀手,但我却没看见黎文政的刀,那尸体已经向后仰跌了出去,喉咙里的血下雨一样喷溅着。
与此同时,篝火旁又有两人倒下来,根本来不及开枪射击。
黎文政大步向前,直扑断壁后面。刀光又闪了起来,那是杀手的刀发出的,但黎文政从刀光里穿过,势如破竹一般撞飞了一堵断壁,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嗥叫,敌人已经被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擎在黎文政手里。
他的轻功高明得出乎我的想像,几乎在一瞬间飘飞到篝火边,右手袖子里有柄小刀一亮,随即缩了回去。假如不是有那些篝火映着,想必别人连刀刃上的这一点光都不会发觉。可以想像,那柄刀上添加了防眩光化学涂层,杀人于无影无形之中。
黎文政杀死的最后一人,竟然是自己的一名属下,那必定是一个伪装成队员的样子混进来的敌人。此刻,活着的队员只剩三人,满地都是仍在哧哧喷血的尸身。如果说杀手们的进攻路线足够诡谲的话,那么黎文政的反击则是快如雷霆霹雳,一击必中,出刀必杀,让我不得不在心里感叹:“这才是一流国际杀手的风范。”
“好身手。”方星靠在车窗上,轻轻鼓掌。
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谁能想到那么木讷孤单的一个人,竟然是武功绝顶的江湖高手呢?由此可以推断,都南察身边藏龙卧虎,必定还有更多了不起的人物。
本书首发。
您的留言哪怕只是一个(*^__^*);都会成为作者创作的动力,请努力为作者加油吧!
正文10疯人镇,白骨井
更新时间:2009…3…216:59:20本章字数:6596
这场战斗在短短的三分钟内便宣告结束,敌人吞吃了黎文政的诱饵,同时也付出了生命,被同样诡异的刀法“割喉”而死。
黎文政背对着火光,向驾驶室里的我们招了招手。
我能感觉到他杀人后的极度疲惫,映在火光里的影子微微有些驼背,或许出手前蓄力的时间越长,效果便越惊人,同时承担的压力也会相应增大。
“这大概是都南察手下最难缠的一个对手了——”方星跳出驾驶室,大步走向篝火。
我不想跟黎文政成为敌人,与他相比,在港岛钉库道时见过的“鸳鸯杀手”简直如同幼稚园的娃娃一样弱不禁风。他连杀了三个人,行动路线坚定不移,仿佛敌人是早就摆放得端端正正的靶子,只等他靠近、出刀、格杀,连逃避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一个,就在车厢里。”当我跨出车子的时候,黎文政打了个手势,向吉普车后面指了指。这辆车就是我们三个一直乘坐的那一部,我记得他曾在拐向疯人镇的那个路口上买过两箱可乐,就丢在车厢角落里。
我走向车尾,突然发现有个瘦小的男人正蜷缩着身子,伏在车厢的一角,手里各抓着一罐可乐。
他的眼神,像是跌进陷阱里的豺狗,不断地闪现着凶悍贪婪的目光。
黎文政走近车子,从那人的脚边捡起一把黑胶柄的老式剃刀,用拇指试了试刀锋,猛然划向那人的右手边。嚓的一声,可乐罐子的底部被齐刷刷地削掉,暗褐色的液体哗的一声泼在车厢里。
“真是一柄好刀,他们三个已经死了,你呢?要死还是要活?”他说的是阿拉伯语。
“活。”男人只答了一个字,手肘一撑,猛的跳起来,但膝盖一软,随即再次跌倒。
“别乱动,那些可乐里添加了最猛烈的麻药,就算是一头成年猎豹喝了它,也会变成一滩烂泥。你,大概就是阿富汗叛军里的头号悍将洛亚上尉吧?据说还得到过本拉登的‘杀人王’金质奖章?”黎文政冷冰冰地盯着对方,剃刀稳稳地捏在右手的拇指、食指之间。
我见过很多优秀的刀手,他们具有一种无伤大雅的通病,那就是喜欢将小刀在指缝里转来转去,那种动作包含了卖弄、自恋、炫耀、作秀等等各种说不清的因素。
黎文政与普通刀手绝对不同,老老实实地捏着刀,没有任何花哨奇特的动作。
“我不是——”刀光一闪,那男人的左腕跌落下来,犹自握着可乐罐。鲜血像是失控的自来水管一般,哧地向前喷溅过来。
“我们没有太多时间可以浪费,更不想多费口舌,明白吗?”他在车厢侧面的帆布上抹拭着刀锋,就像一名高级的理发师在替顾客刮完胡子之后,先把刀口上的泡沫擦掉。那句话,或许也是解释给我听的。
阿富汗山区做为超级恐怖分子本拉登的巢穴,最鼎盛时盘踞着超过一千多名手下,其中最得他青睐宠信的,就是洛亚上尉领导的敢死队,这个团队也正是震惊美国的“九一一”惨案制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