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这些天元首和水傲打过照面,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后来凤守恒就下达命令,让苗秀尽快解决此事,而且要亲自去。
苗秀不可能像天闲那么懈怠,自然天闲就没法安宁了。
“我知道了,明天就动身,可以了吧。”天闲被苗秀折腾的快崩溃了。
一般情况下,女人除了在争风吃醋的时候不大团结外,大多时候总能团结一致对付男性的。所以现在的天闲每一秒钟都接受着莺莺燕燕的轮番轰炸,苦不勘言。
“早答应不就没事了,天闲,这次行动以秀姐为主,你可不能不听指挥。”最后叮嘱一句,免得天闲路上再出什么岔子。
“知道了。”天闲耳朵里到现在还回响着叽叽喳喳的声音,这会就是叫他签卖身契估计都不会有问题。
第二天一早,亡魂之森外,一男二女正在赶路,本来是天闲和苗秀去就可以的,但最后的时刻,元首忽然以朱丝身为军方高级特工,有义务参与行动,所以本来的二人世界就变成三人行。
“为什么我们要走路。”天闲大声抗议,三人都拥有正统的星神之力,完全可以高来高去,干嘛要辛苦自己在这赶公交。
“我自然有道理,你不要总是唠叨个不停。”苗秀回道。
“真是的。”天闲不服气地道。
不知道凤叔怎么交代的,好像任务不像那白痴老头交代的那么简单。
虽然是用走的,但三人的脚程还是比普通人快得多,中午的时候已经到达靠近亡魂之森的一座不知名的小城。
小城本来就没什么车辆,现在更不会有了,行人们都像天闲等一样步行,消失许久的马车、人力三轮车在街道间穿梭着。
“这里给人的感觉真舒服。”朱丝不顾仪表地大伸着懒腰,浑然没有淑女风范。
“是啊,其实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使人们的关系疏远了才对。”苗秀赞同地道。
虽然说汽车飞机什么的让世界变小了,但同时硬邦邦的铁疙瘩也使得人与人之间少了一份亲近,来匆匆,去匆匆,根本没什么时间相处,像以前那种送君千里的事现在是难得一见了。
像这小城中,步行的人们之间没有阻隔,不管认识不认识,只要觉得脸熟的,都会互相点头示意。
“前面怎么那么热闹?”朱丝指着前方一间看似简陋的店面,那里挤着不少人。
“走,看看去!”苗秀眼睛一连亮——这就是她步行的目的了。
这家店只卖一种东西,那就是酒,一种叫情人的酒。四溢的香气倒是吸引了不少行人,是情人泪,去掉一个泪字,使这血色的美酒少了一分凄迷,多了一分悱恻。
“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天闲有些吃惊,现在很多现代化交通工具不能使用,要将情人泪运送到这么偏远的地方,倒也真难为他们了。
买酒的人很多,大人小孩都有,络绎不绝的顾客让老板乐得合不拢嘴。
“想试试吗?”天闲见苗秀停着不走,取笑道。
“对!”苗秀竟然真的挤上去了。
“喂,秀姐,不要开玩笑。”天闲吓得不轻。星神的元神可经不起情人泪的冲击,多喝几次,只要一上瘾,毕生修为就将毁于一旦。
“我要一瓶。”苗秀不听天闲的劝,卖酒的伙计看到苗秀,只觉得眼前一亮,接着就十分殷勤地道:“好好,这是您的酒,慢走!”一直目送着苗秀和天闲三人消失在远处。
“秀姐,祢凑什么热闹啊?”天闲在路上埋怨道。
“你不明白,我只是想证明一件事。今天不赶路了,找家旅店休息。”苗秀四下看看,就朝一家旅社走了过去。
“我们不是要赶路吗?”天闲追上苗秀。
“我倒是觉得挺好玩的。”朱丝唯恐天下不乱地道。
“真是。”天闲一头雾水。
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天闲忽然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窥视着自己,于是天闲不动声色地溶入空气中,以最快的速度向那双眼睛的方向游去。
那是一个浑身都包裹着夜色的人,虽然并不见有什么举动,但天闲就是不喜欢被人盯着。
就在天闲打算擒下此人的时候,忽然觉得身后有人欺近。“谁?”天闲猛然回头,一探手扣住一只柔滑如绵的女性手腕。
“嘘,是我!秀姐让你不要打草惊蛇。”来人一点也不在乎自己被天闲扣住,反用另一只手堵住天闲的嘴。
“丝丝啊,祢们到底搞什么鬼?”天闲放开朱丝。
“待会跟着他就是了,现在别问。”朱丝道。
暗中那人看了一阵,估计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开始慢慢往后退去,接着猛然弹起,朝着错综复杂的巷道射去。
这会若是普通人,早就被他给甩了,天闲自然不会,就算这家伙入地三尺,天闲但凭耳朵都能找到他。
窥视者在巷道里转来转去,绕着圈子。天闲也不去管他,只是闭着眼睛侧耳倾听。
“走。”终于窥视者确定身后没有跟踪者而不再绕圈子,天闲这才跟了上去。
窥视者正是向着白天那家店铺而去。
看着窥视者钻进店中,天闲和朱丝也悄悄掩近。
“秀姐,秀姐。”朱丝小声呼唤。
“我再这儿,小声点!”苗秀从店外一棵大树上跳下来。
“这是今晚的第七个人,走,我们跟进去看看。”
店里的空间并不大,一眼就能看到头,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这当然难不倒三人,这种地方,如果没有地下室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