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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大得多,但火星飞得太低,造成的火伤害相对要小许多。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都能在对方的眼里找到兴奋。奥斯曼想制作一种叫做手榴弹的东西,可惜没成功,不过在米歇尔的帮助下,却制造成了另一种极具攻击性的武器。
“制作两种。”奥斯曼说道。
“长的里面全装迷药,短的都用三叶草。”米歇尔接著说道,两人再次相视而笑,发觉确实有了一丝默契。
“给这东西起个名字吧!你开始叫的什么手榴弹的,根本同这没关系。”米歇尔说道。
“还是你起吧!你知道,我懂的东西太少了。”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他自己知道自己的缺点,他的常识太差。
还记得在马其特要塞的时候,他想出用红蛇菌制烟的办法,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具体操作。现在也一样,虽然从雷霆珠中找到了这种手榴弹的记忆,可制作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如果不是米歇尔出的主意,自己已经放弃了。
“我们一人起一个吧!反正有两种。”米歇尔笑道。
“好吧!在空中的,我叫它烈焰流星,如何?”奥斯曼心中一动说道,他想起米歇尔使用的魔法,叫作烈焰流星雨,因此想出这样一个名字来。
“不错,在地上的,就叫烟暴好了。”米歇尔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起个名字,自然是张嘴就来。
“每样都制作一些比较好,你认为呢?”奥斯曼问道。
“没问题。”米歇尔点了点头。
奥斯曼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他想制作的东西并没有成功,不过现在这样的结果,已经足以让他满意了。烈焰流星和烟暴只要利用好,对于狼骑兵绝对是致命的东西。
八千重骑兵,一下子全变成了工匠,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两种最新的武器,每样一万五千枚已经制作完毕了。
“凌格,出发吧!”奥斯曼对凌格点了点头说道。
自从离开京都,凌格一直同重骑兵在一起,无论是平时吃住、行军,还是追杀狼骑兵,从未分开过。他虽然只是中级骑士,亲和力却很不错,两位纵队长都很喜欢他,因此奥斯曼尽量给他机会,让他同这些真正的军人在一起行动。
从密苏到西尔克多,重骑兵如果全力赶路的话,大约需要八天的时间。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马上去那里,按他们几人商量的结果,先追击从密苏城逃出来的蛮族军队,追赶三天。
这不但给南方郡的蛮族大军制造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在此等待其余的雷霆武士。雷霆武士同普通的军人不同,他们甚至不必听从菲格大帝的命令,自然更不会在乎那个斯帝亚王子了。
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就发现,原来追赶在敌人的屁股后面,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在奥斯曼的面前,至少有四万多的蛮族部队,虽然他们只是些老弱之兵,可蛮族的单体作战能力,通常都是强于人类战士的,更何况他们在数量上,更要多上五倍不止。
看来无论是人类,还是蛮族,在这一点上还是相同的,一旦失去了信心、丧失士气,除了逃命之外,什么也作不了。
凌格追得并不紧,以防止蛮族被逼急了。这些蛮族之中,大部分是狼族的老弱之兵,他们既没有巨狼坐骑,又失去了补给,因此根本没想过要回头一战。米歇尔四人强大的魔法已经让他们感觉到害怕,外出的八千狼骑兵,又只回来不足两千人。
他们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只负责保证前方的供给,他们甚至没有保卫密苏的职责。自从蛮族开始进攻以来,所有的战线上,人类军队节节败退。六个小帝国,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被蛮族彻底消灭掉了。
整块大陆之上,最强大的国家只有两个,分别是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蛮族集中了全部的力量,准备一举拿下菲格帝国。只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菲格帝国的抵抗非常强烈,不但顶住了第一次的进攻,甚至还在西方战役中,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巨人族的失败,完全超出蛮荒七族的预料。七族之中,血族的智力最高,人数最少。巨人族的战斗力最为强悍,三万人的部队,在正面对战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输给十万以下的人类部队,除非这十万人全是重骑兵。
巨人族的失败,已经给蛮荒七族带来了相当大的震撼,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们也更加谨慎了。很显然,这种谨慎对他们来讲,是很有好处的。
在东方郡的战斗中,蛮族投入了大量的兵力,五个种族一举将东方军团击溃,连菲格帝国派去支援的第二军团也在节节后退。
趁著人类军队难以为继的时候,蛮族一个转身,向防御空虚的南方郡进攻。密苏城里本来有南方军团的十支纵队五万人,可这五万人,只挡了一天,就被全部击溃了,让蛮族部队长驱直入。
如果不是天朝帝国派来了二十万的援军,菲格帝国很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全面被攻陷,至于圣西斯堡,是否还能保持它不倒的神话,将是件很难说的事情。
追击到第三天的时候,奥斯曼已经感觉很无聊了,原来追击就是这么回事,不停的在跑,见到后面的就杀,如此而已,对于奥斯曼而言,一点挑战性也没有,他宁愿去面对西尔克多城下的四万狼骑兵,那应该更有趣一些。
“看,前面就是西尔克多城了。”鲍伯指著远处的城池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