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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樱桃小嘴再次勾起弧度,翩翩松了一口气,谄媚讨好地笑道:“唯小姐命是从。”
热气腾腾的四喜丸子一上,小人儿就狼吞虎咽,大肆扫荡。
“慢点,仔细烫着嘴!”翩翩好笑地提醒着。
“嗯,这个味对了。”小莲满意地点点头,既而又委屈地小声嘟囔,“你是翩翩,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害的我昨天难过,竟连饭也吃不下了。现在都饿瘪了。”
“呦,连一向停不下嘴的小莲都吃不下饭,那是得多难过呀!可真是难为小莲了。”翩翩笑着伸手归拢小莲额前的碎发。
这孩子,能吃能睡,从不挑食,倒是很有自己当年的风范呀,想要不视如己出都难!
阳光和煦,小莲的嘴角上是油油的精光。
画皮后的第三日,翩翩如约来到美人苑。
白衣公子款步出门迎接,笑容恢复了往常的从容,神采奕奕,仿佛那日的肌肤之亲不过是一场梦,如今梦醒,了然无痕。
“故人许久不见,芊茉,不知一切可否称心如意?”
“咦,‘芊茉’也是你能叫的?老实招来,陆公子跟先王妃到底是什么关系?”翩翩笑意盈盈,调侃道。
“在下唐突。”陆公子一时失语,似有窘迫。
“好啦,逗你罢了,你还是叫我翩翩的好。”翩翩偏头笑道,“上次的事我也是迫不得已,还望陆公子大人不记小人过,毕竟知音难寻,友谊诚可贵,可不能就这样轻易走到友谊的尽头啊。”她越是紧张,越是装得云淡风轻。自小养在深闺,她的朋友本就不多,更遑论知己,她只是私心里不想失去他,手心不禁渗出了一层薄汗。
“翩翩哪里的话,自然是陆某的不是。常言道,一夜夫妻白日恩。只可惜王妃身份贵重,陆某不可生死相许。虽不能厮守终老,但陆某也会竭力致身,一生守候,绝不辜负。”陆公子拱手郑重道,谦谦君子,一诺千金。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好一个“竭力致身”!她愧不能受。
她的目光转向远方,不敢去面对那灼灼炽热的眼光。
良久,她讪笑道:“公子只记得要拼尽全力,却忘却了之前的‘贤贤易色’。择贤妻不可貌相,翩翩空负美貌,华而不实,德行有亏,不值得公子抱憾终生。”
“翩翩何必自怨自艾,在下失言。”他紧蹙的眉头舒展开,强颜欢笑,“翩翩里面请,药丸已备好。”他生硬地转移话题,不愿看她为难。
“多谢。”谢他的懂得。
翩翩一路凌波微步,一路心事重重,渐至苑中凉亭,景色依旧,却不复从前心境。
一颗色丹如血的药丸置于锦匣中搁于桌上,她拿过药丸,就着陈酿一饮而尽,一口火顺着食道侵入身体,五脏俱焚,仿佛自己要化作熊熊燃烧的烈焰,她心道:烈火之下,是不是一切都会灰飞烟灭?
五毒钻心,地狱火莲朵朵绽开在她眼前,她的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她咬紧牙,生生忍住。
待到一切过去,陆公子叹道:“没想到翩翩竟是女中豪杰,这般痛处一般人早已鬼哭狼嚎,失态至极,翩翩竟是从始至终容色如常。在下佩服。”
翩翩一笑:“怎么,没看成笑话,陆公子失望了吗?”心底却是一片涩然,为了靖王,自己可以不择手段,可以受尽苦楚。还好,终究拨云见日,苦尽甘来,一切都是值得的。她想起靖王温柔的目光,神色渐渐恢复清明。
临走时,陆公子轻轻问道:“翩翩不再爱穿红色了吗?”
翩翩低头看着自己浅紫色的衣衫,轻轻笑道:“岁月有痕,人心轻贱,再也压不住那一身的艳色,如今穿红,便是落了俗,再没有从前的味道。”
“哦,是吗?”陆公子状似弹尘道,“翩翩说的有理,我也再做不到纤尘不染,自恃清高了,如今踏入了俗尘,看来我也该换一身颜色衣裳,你说什么颜色最配浅紫呢?”
翩翩脑海中突然浮现那日白袍上的落红,不由羞恼。
“也是,一身白像极了披麻戴孝,换了也好,去去晦气。听说这黑色和浅紫配极了,不如公子就穿一身黑好了,毕竟天下乌鸦一般黑,公子从此就不必孤独寂寥了。”
“牙尖嘴利更胜从前呀。”陆公子笑着将翩翩扶上马车。
“公子过誉了。”翩翩粲然一笑,放下帷幔。
转眼已经到了秋天,一场秋雨一场寒,靖王因公事出了京都,在家照看小莲的翩翩却不曾想一个没看住,竟让小莲淋了秋雨着了风寒,高烧几日不退,几次陷入昏迷。整整五天五夜,她寸步不离小莲的床边,服侍汤药,毛巾擦拭滚烫的额头,无微不至。此时翩翩眼中只有那面色病态潮红,辗转反侧,梦魇不断的孩子。
“小莲,你不要睡,你听娘亲给你讲故事好不好?”她的手紧紧攥着那小小的手,几日来的昼夜辛劳更兼殚精竭虑让翩翩面色憔悴枯槁,帘卷西风,佳人消瘦得厉害,比黄花更要瘦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