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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灵兽第8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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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员,最终变成了这株万年古树的肥料。

而那些还有路可逃的狂狮佣兵团的高手们,则一边挥舞着手中的刀,砍断缠绕过来的藤条,一边向万年古树攻击范围之外逃去。而当他们正准备逃离这地狱般的魔法攻击范围之时,碰见了犹如鬼魅般的莎莉。

此刻施天佑因为分出的分身太多,已经无力参战,而莎莉在这场战斗中起到的作用就是,阻止那些想要逃窜的狂狮佣兵团的成员。

加持了六倍移动速度、三倍攻击速度的莎莉,加上她那怪异的剑法,将那些意图逃窜的狂狮佣兵团的成员的去路全部堵住。

有的高手人被莎莉活活用剑刺死;而有的高手则被赶回去,然后在猝不及防之下,被藤条缠绕住,最后的下场和其他人一样;还有一些高手,被莎莉赶回去之后,又劈开藤条,然后又想突围,同样又被莎莉堵住去路,就这样不断反复来回的垂死挣扎,最后力竭,被莎莉刺死,或者被藤条缠绕致死。

整个战斗,前后持续不到二十分钟,就全部结束了。

没多久,魔法效果结束,那株万年古树渐渐消失在场上。

看着满地的残肢碎渣,在场没有一个人敢相信,六百多人的佣兵,只是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全军覆没了。

不管是围观的人群,还是执法队,还是这支久疏战阵的军队,无不发自内心的感到震撼。

一个剑圣,一个高级剑士,一个高级魔法师,配合起来,居然有如此效果。这让在场的佣兵,以及那些军队的军官们,无不惊讶万分,佩服不已。

很多佣兵,还有军官,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在团队作战时,他们也明白什么叫团队合作,但是,很多人都是觉得,战士应该冲到前面,作为战场上的主力,而魔法师大多数是负责释放增益状态效果,或者治疗术,又或者释放负面状态效果,作为团队战的一种辅助。

而作为魔法师,他们只觉得,即使是战斗需要,他们的攻击魔法也只能当成辅助攻击手段,而不是主攻的攻击手段。

就好像今天这场战斗,一开始,在场所有人一致认为,他们的战斗方案,就只会有一种方案:身为剑圣实力的施天佑,必定是这场战斗的主攻手,而魔法师必定是不断的给施天佑释放增益状态效果,给敌人释放负面状态效果,而高级剑士实力的莎莉,必然是守护查尔斯的唯一人选。

这样的战斗方案,是现在纪元大陆,人们普遍认知的一种战斗方案。

细想之下,这样的战斗方案,最少需要费时两个小时以上。而且还要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因为施天佑他们再怎么说都只有三人,而对方整整有六百多人。

而且这样唯一的方案,获胜的几率连百分之五都没有。一旦施天佑这边的魔法师重伤或者阵亡,则他们三人必定在劫难逃。

而谁也没想到,作为三人团队之中,最强战力的主攻手,剑圣级别的施天佑,在这场战斗中,居然扮演起了毫不起眼的配角的角色,成为了一个助攻手。而且他的作用紧紧只是给他们的高级魔法师,也就是比剑圣级别这个实力差上好几个档次的高级魔法师,争取时间。

而最不可能成为主攻手的魔法师,最终变成了决定这场战斗胜负的关键所在。而最不可能离开高级魔法师身边的高级剑士莎莉,却出人意料的战斗在最前线。

纵观纪元大陆各大著名战役,例如,前一段时间的卢瓦尔城之战,所有战斗之中,魔法师的作用大多数都是给军队加持增益状态,骑兵、步兵、弓箭手一旦获得了增益状态,则军队整体战斗力就能加强好几个档次,从而增加己方在在场上的优势。即使用魔法师释放攻击魔法,在团队战中,也只是起到辅助攻击的作用。

而今天施天佑三人的团队作战,则完完全全打破常规,一切的布局,不管是施天佑的分身拖住对手、还是想方设法将对手集中起来,还是向敌人示弱,又或者诱骗对手,让对手觉得几百个斗气分身更加消耗了施天佑的实力,消耗了他们三人的总体战力,从而更加麻痹大意,更加肆无忌惮的集中在一起猛冲,其实一切的布局,都是为了等待他们之中,高级魔法师的那决定性的一击。

就这样,在常规下,需要两个小时也不一定能结束的战斗,需要花上无数代价也不一定能胜利的战斗,一个连百分之五的胜利希望都没有的战斗,就这样,施天佑三人在二十分钟之内,以零损伤的代价,轻而易举、毫无悬念的结束了。

“走!”一小队特瓦林城的城防士兵,压着一个人,来到了施天佑他们三个人的面前。

那一小队士兵很严肃的对着施天佑他们三个人敬了一个礼,表现出他们对施天佑三人,发自内心的尊敬,然后把那个人丢到了施天佑三人的面前,转身就走了。

施天佑三人一看,是漏网的狂狮佣兵团的团长。

这是施天佑特地嘱咐莎莉手下留情,留他一条狗命的。狂狮佣兵团的团长有实力逃离万年古树的范围,这是意料中事。放过他,是因为,施天佑自信,他即使能逃出万年古树的攻击范围,也逃不出军队的层层包围。

果然如他所料。

“好汉,饶命啊!”狂狮佣兵团的团长,此时已经是光杆司令了。

在场所有人听到这话,都不由得一愣。就连施天佑也很意外,一个曾经是纪元大陆排名第十九的佣兵团的团长,居然是一个贪生怕死之徒。之前想好的所有能让他屈服的酷刑,看来现在是用不上了。

“这就叫好死不如赖活吧,他既然能成为纪元大陆排名第十九的佣兵团的团长,那么必然有他的道理。最起码来说,看他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一个会审时度势的人,也是一个能屈能伸的人。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这样的人既然和他为敌了,必然不能让他活下去。不然将来他东山再起,倒霉的那个一定就是自己。”

施天佑此时想起了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故事。夫差傻。帽到对自己的敌人仁慈,最后就变成了对自己残忍。审时度势、能伸能屈、忍辱负重的越王勾践,就是潜在的最大的威胁。所以当时伍子胥坚决要杀勾践,这种做法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如果夫差一俘获勾践,伍子胥或者夫差当场就将他格杀,那么历史就要改写了。即使不是当场格杀,等勾践献了美女之后再杀,只要不是养虎为患的做法,就绝对是高明之选。

眼前这个狂狮佣兵团的团长,就是现代版的勾践,只可惜,眼前这个勾践,他遇到的对手不是吴王夫差,而是目光长远、从来都不会心慈手软的伍子胥。

高明的人,就是把危险还在萌芽状态时,就活活掐死,从来不给自己留下隐患。吴王夫差的下场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过既然他想当一回勾践,那么施天佑也想做一回夫差。施天佑做这个夫差,只做到勾践献美女的那一段就行。

想到这里,施天佑笑了。

“噢,我还以为是谁呢,”施天佑看见狂狮佣兵团的团长,装成很惊讶的说道,“原来是狂狮佣兵团的团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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