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点头致意以后,我跟着他们上了车。车子启动起来,向约定的地点开去。
老外似乎都很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开车时司机不得与人闲聊的规定,所以实际能聊天的只有空闲着的四个人。但现在大家都很拘束,放不开,所以车里暂时还是一片沉默。
这时的我才奇怪起来,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轻易地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呢?如果他们真的想绑我票的话,那我岂不是自动送上门的傻瓜。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凭借我的实力,天下大可去得,别看这四个人牛高马大的,对付他们我想不用动用我的左手,单手就可以把他们给搞定。
正闷得无聊时,坐在我右手旁的那个黑人终于忍受不了无声的寂寞开始说起话来。
“张,你好。我叫邓肯,以前我介绍过自己的。现在我介绍一下其他人:前面开车的是汤姆,我们俩是美国人;坐在汤姆旁边的是托马森,他是丹麦人;坐在你左边的是弗林斯,他可是德国人。”看来黑人真的是快嘴啊。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喜欢饶舌的原因吧,所以给人的感觉是都像大嘴巴,一说上话便怎么也停不下来,而且还听不太清楚的样子。
我只是简单的回应了几句,完全不知道该找些什么话题说才好,一时间,车里的气氛很沉闷。还好有那个快嘴邓肯在,要不然的话这趟车程不把我闷死才怪。
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我不由得佩服他们找的地方还真是隐蔽啊,相信大家看过ANDY的《烈火战车》吧,他们选择的地点就是飙车的那个地方。如果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要发生什么大事件呢。
正文第八十章弗林斯的请求(二)
更新时间:2008…2…2715:40:24本章字数:2568
把车停靠在路边,我们纷纷走下了车。
“你们不怕被交警发现你们非法停车吗?”看着车辆醒目的位置,我诧异地问道。
“就说我们在换轮胎啊。”汤姆终于说了句话,这小子鬼点子真多,不愧为美国人啊。
“那好吧。你们找我出来是什么事啊?我能帮你们做些什么,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虽然我此行的目的就是消磨时间疏解胸中的郁闷之情,但我也不能白白浪费啊。至少我得知道我是在干什么吧。
“是这样的,弗林斯想找你帮忙,但他又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说话的是托马森。
看着他刻意装出来的笑脸,我不禁摇头笑了起来。
这么半天了我还没有仔细观察过他们四个人,看气氛开始融洽起来,我开始认真打量起他们来。
首先是那个快嘴邓肯,他不是纯种的黑人,应该是混血儿。他的发型很花哨,一头靓丽的麻花辫。黑人的头发都是这样的,如果不是光头的话那就是这种极富人种特色的麻花辫。邓肯是四人当中最高的,估计有一百九十公分的样子,黑色的肌肤色让他的牙齿显得格外纯白,好像闪闪发光似的,他应该是这四人组里的开心果。
然后是那个开车的“汤姆”大叔,一副酷酷的帅哥样,眼眶很深,这是白人的特征之一。看样子就知道他是那种做起事来认真,开起玩笑没有分寸的典型的美国佬。
然后是个子和快嘴邓肯不相上下的德国人弗林斯,他脸上的表情很坚毅,沉默寡言像一个“铁人”一样。看情形,这个人有着德国人刻板的天性,给人感觉什么事都装在心里不肯说出来的样子。他和邓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不过这样一静一动互补,才显得分外有趣。
最后是托马森,身体强壮和弗林斯不相上下,典型的北欧人。轮廓分明没有丹麦童话里那白马王子的感觉,如果当警察的话,应该对犯罪分子有很好的威慑力。
正当我还在分析他们四人的时候,快嘴邓肯像机关枪一样“劈里啪啦”地开始说起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几个是通过“环游世界”网站互相结识的,彼此情投意合,便组成了一个旅游团队。刚好我们四个都对神秘、美丽而古老的中国充满了兴趣。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我们决定自费来中国旅游一次,首先我们便选择了中西方文化结合得最好的城市——香港,来到这里一看,我们就被这里的风土人情给迷住了,因此临时找了个住所,滞留了一段时间。”没想到香港的地位在这群老外心目中如此之高,我不禁异常高兴。没办法啊,从来都是中国人说外国是怎么怎么地好,如今听到外国人在你面前夸奖自己的城市,是谁听到都有种飘飘然的感觉的。
“但是没想到这次的漫游我们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在一次不经意的闲游中,‘梅塞得斯’(他们为弗林斯取的外号)被一位美丽的女孩所迷住了,他陷入了爱河无法自拔。他想追求这个女孩,但却无从下手。”看来邓肯不去当脱口秀的主持人,还真是一种浪费。
弗林斯则一脸尴尬地看着我们,做了个耸肩的动作。我暗暗笑了起来,这个弗林斯啊,外国人都应该是比较开朗开放的,怎么他是个例外呢?可能这和德国人那种刻板严肃的作风有关吧。
“那你们找我干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喜欢和追求一个女孩是弗林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会惊动我呢?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去把握、去争取的话,简单地靠朋友帮助,那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久了就会失去效用的。成功的关键还是要靠自己,要靠自己的真心和诚意去打动对方,让对方接受自己。
“是这样的,我们经过周密的调查,发现那个女孩是你的FANS,所以我们想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