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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夺去他们笑容的人感到憎恨。
那憎恨与日俱增,渐渐不再固定为“马修”,“索斯”这两个名词,而扩大为“所有的贵族”,“所有的王族”,并日渐深刻。时至今日,已成为纠缠灵魂的毒芽,和他的野心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彼此。
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做为脱罪的借口。
因为他并非清高无欲。
而且在当初踏上这条不归路时,他就觉悟必须舍弃良心,甚至在必要时舍弃那些他想保护的人们,为了拯救更多的人。就像他为了和王室拉近关系,降低贵族的警惕心,曾和前宰相谢尔达一起暗中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让数千少女身陷火坑,让数万壮丁卖身为奴,这是他无法逃避的罪责,也是他绝不允许自己逃避的罪责。
没错,伪善也罢,执着也罢,他就是不想舍弃那最后一丁点的良心。
就算他会夜夜被那些人的嚎哭悲泣吵得无法入睡,日日被自己内心的良知啃蚀得坐立难安,他还是不想忘记。
同样的,他也会继续走下去,继续不择手段,直到摘下至尊之冠,不止因为已经走到这一步,也是因为无法回头——如果在这里罢手,岂不意味着那些人的牺牲全成了白费?那么多年的努力尽付诸流水?
所以他不能停!也不能输!
骑虎难下——这是他目前的状态。罗兰自嘲一笑。
“法利恩。”他用和平常没两样的语调道,“就照你说的办吧,不过扣除最后一项。”
“呃!”大神官一怔,他认为最后一项才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
罗兰耸耸肩:“没办法,德修普王家还有个脑子没被腐蚀的女中豪杰,一定会反将我们一军,建议用我城的处女幼童做活祭。”法利恩恍然大悟,随即,他双眼浮起狠厉:“干脆——”
“不可能的。”罗兰打消他的念头,“有魔封剑在手的德修普还有机可趁,拉克西丝却绝对是滴水不漏,那个女人很了解自己的价值。”这也是他最佩服她的一点。
法利恩懊恼地咬紧下唇,见状,罗兰轻笑出声。
“看开点,法利恩,世事不可能尽如人意,而且拉克西丝要真这么简单就殒命,我也会觉得很无趣。当今世上,有资格和我一较高下的除了德修普和贝姆特,就只有她。梅莲可不行,米利亚坦更不用说。”
大神官崇敬地望着主君充满自信和霸气的神情,却见罗兰眼中的自负被同情取代:“可惜,她出生王家,就造成了她的局限。”
“局限?”
“法利恩,你认为拉克西丝有为王的资格吗?”
“没有!”褐发青年斩钉截铁地道:除了他眼前这个人,任何人都没有为王的资格!
罗兰叹了口气:“不是和我比,是和陛下比。”他这个弟弟啊,就是恋兄情结过剩。要是能改改这个缺点,他的眼界会更宽,处事手腕也会更精辟。
法利恩皱眉道:“陛下?任何人当王都会比他当得好吧!”
“这个…也没错啦。”罗兰语塞,顿了顿才道,“但是,法利恩,权力是会腐蚀人心的,所以无论多么英明神武的人,在那个位子坐久了,都会变成陛下这样。”
“您就没有腐化!”
“那是因为我有更高的目标追求啊。”年轻的城主微微一笑,笑容睿智深邃。大神官浮起怀疑:莫非大人觊觎王座,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堕落?随即,他摇头甩去这个想法,一阵好笑:哪有这种事!
罗兰拿起茶壶添茶。
“言归正题,我认为拉克西丝是德修普王家最适合当王的人,可惜卡萨兰不像梅迪,重男轻女,她又缺乏篡位的狠心,才与王座失之交臂。她的思想也受到王室的毒害,还是认为贵族天生高平民一等,所以同情百姓归同情,却无法狠下心做根本的手术。”
“原来如此。”法利恩这才明白主君说的“局限”是什么意思。
“德修普在这一点就好得多,只是他的政治手腕不及拉克西丝,树敌太多,而且我总觉得他没把心思放在上面。”罗兰沉吟道,“那个男人眼睛里一点**也没有,有的只是好胜心和杀气,真是个长不大的小鬼,被他姑姑和两个死党宠坏了。”
法利恩忍俊不禁:“但诺因城主确实是很有能力的人。”罗兰点点头:“啊,这点无庸置疑,我也从未小瞧他。另外我倒是挺想叫贝姆特一面的,那个男人在战场上的手腕委实俐落,也许能力比德修普还出众。”
“但是他未必有政治上的才干。”
罗兰笑了:“隐捷敏亚不需要他有这种才干。”法利恩满脸通红,无言以对。
“承认敌人的优点不仅是种美德,也是对自己有益处的事,法利恩。”
“是。”
罗兰露出玩味的表情:“突然发现,统治者的资格不仅牵扯到能力和自觉的问题,还有适不适合哩。像我和德修普要是跑到隐捷敏亚去当王,一定被骂作还没断奶的娃儿给一脚踢出来;如果贝姆特跑来这里,大概会淹死在文件的海洋里;梅迪是我们三个都去不得,除非男扮女装。”
法利恩初时好笑地听着,慢慢地,他的表情凝重起来,最后化为牢不可破的坚定。